北京首例宠物中毒刑事公诉案之思:宠物被毒害后,主人能否获精神赔偿?

潮新闻客户端 记者 李沐子 于诗奇

3月24日下午2时,“张某华故意投放危险物质案”(即“北京首例宠物中毒刑事公诉案”)刑事附带民事部分二审,在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择期宣判。该案自2022年9月14日案发至今,已步入第四个年头。(此前报道)

此次二审,受害人之一、小狗papi的主人李真(化名)表示,焦点在于被害犬作为伴侣动物的价值意义,以及精神损失赔偿能否获得支持。当天,她依然背着印有西高地小狗模样的单肩包,身着小狗图案毛衣,仿佛那只陪伴了13年的小狗仍在身边。

在北京三天,记者蹲守庭审现场,走访通州某大集,同时重访案发小区,并走进该案之后同样发生宠物中毒的现场。记者发现,宠物中毒事件仍在不断发生,案件推进并不轻松。更令人担忧的是,大集上仍可轻易购得“限制使用”的鼠药。

papi妈妈李真庭审结束后接受记者采访。 潮新闻记者 于诗奇 摄

从一审到二审,这起“北京首例”留给我们的追问远未结束:为何类似小区投毒案件屡禁不止?养宠人与非养宠人之间的底层矛盾究竟是什么?快速发展中的城市,在关注人类生活舒适度的同时,是否也能给予伴侣动物更多目光?

带着这些思考,潮新闻记者将通过上下两篇报道,探问城市之中人、宠与公共安全之间的复杂关系。

精神损失,能否被看见?

开庭前一天,北京安定医院门口依然是车水马龙。

李真刚刚取完病历证明,上面写着“抑郁症发作”。她的包里塞着七种、十几盒日常服用的药品。“管焦虑的,管睡眠的,管抑郁的。”她一件件掏出药盒,声音平静,像在说别人的事。

2022年9月14日,李真在自家小区遛宠物狗papi。回家不久后,papi开始抽搐、吐血、大小便失禁。

“它不是‘嘎嘣’一下就没了。”夕阳从窗外洒进来,落在她身侧。说话间,她时常停顿,望向窗外,“它被剧痛折磨了将近十个小时,有惊惧,有抽搐,有尖叫。”

开庭前,李真接受记者采访。 潮新闻记者 于诗奇 摄

“我认可生命有限,但papi以这种方式离世,我不能理解。”那一夜之后,她的生活被彻底改写,辞职、发声、打官司、遭遇网暴、抑郁……成了关键词。

这起“北京首例宠物中毒刑事公诉案”中,犯罪嫌疑人张某华因投放危险物质,致11只宠物犬及流浪猫中毒死亡。

在李真的叙述里,受害者始终是“11位被害人”(其中2只为流浪猫),但实际的起诉人是9只宠物犬的主人。

2025年12月,一审法院以投放危险物质罪判处张某华有期徒刑四年,但仅支持部分民事赔偿,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未获支持。张某华因患食道恶性肿瘤,于2024年7月被取保候审。一审刑事部分生效后,包括李真在内的五位受害人继续就民事部分提起上诉,才有了今天的二审。

一审判决中,李真为papi写下的民事赔偿金额是2万元,参照了当时正规犬舍的市场价格,取了最低值。一审法院最终认定金额为8000元。另她提出的25万元的精神损失赔偿,未被支持。

“我写的25万,是2023年初的数字,参照了民法典误工费标准。”彼时,李真离职前三个月的收入能达21万余元。而2024年,她全年收入仅5806元。

“三年半过去了,我37岁了,很难再回到高强度的大厂状态。”但二审中,她的诉求金额未作修改。她说:“更希望重新审视精神损害赔偿问题。”

李真的代理律师、北京市盈科(兰州)律师事务所王重表示,本案核心上诉点,在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的精神损害赔偿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解释第175条第二款,此类案件一般不予支持精神损害赔偿,但2021年以来,已有极少数特殊案件实现突破。“我们相信本案符合突破一般规定的情形,所以特地到线下参与庭审,试图说服合议庭。”

不过,关于精神损失赔偿,上海靖霖律师事务所律师黄洪连认为,因受到犯罪侵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受理。他坦言:在实践中,“连人身损害类,尤其是强奸、强制猥亵、猥亵儿童罪的精神损失赔偿诉请,都很难得到支持。”

在他看来,“法治的进步很难一蹴而就”。

“1万也好,一块钱也好。”李真明白从“0到1”的过程很难,但她仍希望本案能有所突破,为更多面临类似处境的人带来借鉴。“我写25万,是因为我知道自己身体和精神上受到了什么样的双重伤害。”

事发后,她被诊断为抑郁症。在她看来,papi是家人,是全家福的一员。“它陪伴我走过13年的日日夜夜,它的价值早已融入了我的生命。”

李真当前吃的情绪类药品。 潮新闻记者 于诗奇 摄

李真说,这件事对她来说,像伴随一生的潮湿阴影。“我永远不想提及,但又必须不停复述。”

在她理解,这大概率是最后一次庭审,“希望法官能为‘精神损失是否属于身体伤害’这一命题,留出讨论的空间。”

首案背后,仍有类案不断发生

在迎来二审之际,李真说,很多人劝她别折腾了。“但我还是想试试。”

因为她看到了一些变化。“广州已经有了首例宠物中毒刑事公诉案判罚。武汉也有了,长沙也有民转刑的情况发生。”她说,法治进步,不是一句空话,需要有人去一遍遍地说。

2026年2月5日,广州南沙区人民法院对一起投放危险物质罪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陈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该案受害人代理律师吴娱介绍:“这是广州首例对宠物投毒行为以投放危险物质罪定罪量刑的案件。”这起案件仅历时五个月。

然而,投毒案件仍在发生,进入刑事程序不乏困难。

2024年5月,在北京丰台某小区,11只犬只中毒死亡,后检出氟乙酸,案件从“故意毁坏财物”升级为“投放危险物质”,最后检察院以“证据不全”退回。

受害人赵先生的小狗鱿鱼是其中之一。他告诉记者:“去年年底,承办民警告知,检察院已出具不予批捕告知书,律师连介入的机会都没有。”

鉴定意见通知书显示检测出氟乙酸 受访者供图

该案另一位受害人吴娜(化名)解释说:“毒源找不到,大家都知道是他干的,可就是没办法。”

为此,记者特地走访了该小区。吴娜带着我们在小区中心的休闲区逛了一圈,几乎每隔几米,她都能指出被投过毒的地方。“嫌疑人买了最好的肉,煮了一大锅,洒遍小区各个角落。我亲眼看到我的小狗吃了地上的肉。”她家三只犬先后毒发身亡。

吴娜阿姨居住小区曾被投毒的地方。 潮新闻记者 于诗奇 摄

此次投毒共导致11只犬只死亡,另有多只流浪狗、猫甚至刺猬被毒死。吴娜曾亲眼看到动物遗体:“这不是第一次了,从2020年搬来,这已经是第五六次了。”说起小狗去世的场景,她依然红了眼眶。

吴娜养狗近三十年。“有的人觉得狗是玩伴,但对我来说,它们就是我的孩子。”

她说,其中被毒害的一只小狗,曾救过她的命。“有一次半夜遛狗,一根撑着树的木棍突然倒下,上面有很长一根钉子。如果不是它跳起来撞开我,我可能就没命了。”

三只小狗去世近两年,她的手机屏幕和手机壳仍是它们的照片。“你看我们‘大猫’多可爱,它是这一窝里最帅的小狗。”说话间,吴娜轻轻抚摸着照片,“我可以这一辈子有好多好多狗,但是它一生只有我。”

两年里,吴娜被确诊为双向情感障碍。“我到现在都走不出来,做梦还会梦到它们。”

她说,自己并不奢求赔偿,“哪怕投毒人说一句‘对不起,我误伤到你的狗了’,我都能接受。可他没有,他说他是‘替天行道’。”

她清醒地明白,“这不仅仅是毒狗的问题,万一有孩子或老人误食了呢?这是公共安全问题。”

2024年夏天,北京通州马驹桥同样发生投毒事件,小区十余只小猫被毒死。

“报警了,警察来取证,我们有怀疑对象,但没有证据。”小区居民英姿的小猫,吃了散落在小区地上的香肠,后中毒身亡。“小区监控什么都查不到,证人怕被报复也不肯出来作证,所以不了了之了。”英姿说。

英姿被毒死的小猫。 受访者供图

吴娜、赵先生和英姿的遭遇,正是当下许多宠物投毒受害者共同面临的现实与法律困境。

因为毒源问题,吴娜的案件被退回。但早在案件一审时,潮新闻记者便发现,在市郊集市上可以轻易获得鼠药。因而此次,潮新闻记者再次走访该集市。

请继续关注北京首例宠物中毒刑事公诉案之思(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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