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设有太监,专门服侍皇帝、后妃等皇室人员,要入宫前还得先经过阉割,但在清朝灭亡之后,宫中的太监又去哪了?宣统三年十二月二十五(1912年2月12日)溥仪退位,尽管辞位后开出的优待条件中,包括宫内执事人员可照常留用,但实际状况并非如此;不少宫女、太监皆被迫出宫,但除了伺候人什么都不会的他们,其实能去的地方也不多,更有人最后在街头饿死、冻死。
隆裕太后替年仅6岁的溥仪颁布《退位诏书》,宣统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清朝正式走入历史,当时中华民国明确列出8点皇帝退位之后保留的权利,包括“清帝尊号仍存不废”、“清帝岁用400万两由民国政府拨发”、“清帝暂居宫禁,日后移居颐和园,侍卫人等照常留用”、“清帝宗庙陵寝永远奉祀,民国政府酌设立卫兵保护”、“光绪陵寝如制妥修,民国政府支付实用经费”、“宫内各执事人员可照常留用,惟不得再招阉人”、“清帝私产由民国政府特别保护”、“原禁卫军归民国陆军部编制,额数、俸饷仍如其旧”。
尽管列出保障,但清朝皇室和溥仪本人并没有按照约定享受到所谓的优待太长时间,每年400万皇室的经费没有足额供给,不少服侍著退位后溥仪多太监,也渐渐的产生了情绪,但是溥仪早已不是封建时代的皇帝,只能将不听话的太监赶出去,留在身边的只剩20多名太监;后来冯玉祥进京,把溥仪赶出紫禁城,那些太监们也随之被赶了出去。
然而这些太监服伺人一辈子,根本什么都不会,他们早已无法回归正常的普通人生活,导致许多太监出宫后,面临著无家可归的下场;在宫中攒了不少的钱财的太监,出宫后还能坚持一段时间,有的太监则捐20两白银,长期在寺庙中生活着,至于没钱的太监则是四处流浪,甚至面对饿死、冻死的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