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阋于墙而外御其侮”,这句话真是说清楚了中国人齐家、治国、平天下的根本逻辑。就近百余年来说,从清末的的洋务运动,到民末的救亡图存,再到国共合作抗日,再到中美贸易战,我们在“对外”和“对内”这两件事情与其他国家和其他民族的认知十分不同。在传统文化中,以中原汉族文明为基础的华夏文化,对天下之功的认知是外御四夷,对天下之过的认知是对内兼并。但是,这个道理是如何形成的?里面又有哪些细节存在?今天,我们要讲一讲“功与过”的问题。
《左传》讲“四夷为功,中国则否”,意思是凡是诸侯讨伐四方夷狄取得胜利,要把俘获的人或物奉献给周天子,周天子用之来警戒四方夷狄。在中原作战便不献。笔者以为:单纯从上面的义理来看,似乎功与过非常确定,那就是在周天子之下,讨伐四夷为功,诸侯倾轧为过。但这样问题就来了,一是没有内部兼并,秦汉以后的大一统就不存在了,怎么办?二是只会武力抵御,春秋以后的多民族融合就不存在了,怎么办呢?三是如果功过都有,一个人、一件事的判断标准会混乱,怎么办呢?
01
内部兼并怎么办?
鲁庄公三十年夏,鲁军驻扎在成地。因为齐国要夺取鄣地,所以鲁庄公想要救鄣地但是又做不到,因为齐国强大而鲁国弱小。这里不提鲁庄公,因为他不能救鄣地感到耻辱。
秋七月,齐国人使鄣地降附。鄣地乃纪国的远邑,纪亡已二十七年,纪季仍兼保鄣邑。鄣是什么?是纪国残存的城邑。降之是什么意思?实际上是用兵夺取之。用兵夺取之,那么为何不言“取”之?是为齐桓公避讳。鲁国之外的取邑例所不书,此处为何书?因为自此纪国之邑被夺取殆尽。
八月二十三日,安葬纪叔姬。鲁女嫁为诸侯夫人,《春秋》例不书葬,此处书葬是为何?是隐痛她。为何隐痛她?她的夫国被灭了,只得被小叔安葬。女子谓夫之弟为叔,此处指纪季。不记载去世的日期而记载下葬的日期,是怜悯纪国的灭亡。
笔者说:关于诸侯内部兼并,一是名义不接受而事实接受,比如:齐襄公灭纪国,周天子力弱,不能管理诸侯,所以春秋五霸相继崛起,其实是用方伯之令代替了天子之令;二是事实肯定而名义上不肯定,比如:齐桓公灭鄣地,事实是“取”,《春秋》书“降”,是为齐桓公避讳。因“取”是用兵夺取,“降”则是对方自来降服。此事齐桓公有霸功,故为之避讳。
02
外来敌人怎么办?
鲁庄公三十年冬,庄公和齐桓公在鲁国济水非正式会见,是策划攻打山戎,因为山戎危害燕国的缘故。齐桓公将伐山戎,请助于鲁,鲁因路远险阻,许助之而不行。且《春秋》以为,戎狄亦是天地所生,但可驱逐之,不应迫杀得过于惨痛,故贬齐桓公。
齐国人攻打山戎。齐人,就是齐桓公。经文说“人”为什么呢?爱惜齐侯,不让“山戎”与“齐侯”并称。经文为什么爱惜齐桓公呢?桓公既没有山戎周边的国家作为内应,也没有其他诸侯国跟随,而翻越几千里的险地,向北去讨伐山戎,为他感到担忧。那么是批评他吗?是褒扬他,为什么褒扬他呢?燕国,是周朝的分支子孙,向朝廷的税赋不能缴纳,讨伐山戎就是为了这件事。
鲁庄公三十一年夏六月,齐桓公来我国奉献俘获的戎人,这是不合于礼的。凡是诸侯讨伐四方夷狄取得胜利,要把俘获的人或物奉献给周天子,周天子用之来警戒四方夷狄;在中原作战便不献。诸侯之间不能互相赠送俘虏。齐是大国,为何齐桓公亲自来进献伐戎之战利品?实际是威吓我国。威吓我国是怎么回事?是用旗杆悬挂战利品,经过我国。
笔者说:关于诸侯征讨四夷,一是肯定抵御四夷的功绩,比如:山戎常年攻打燕国,使燕国与朝廷隔绝,齐桓公就是为此去讨伐山戎的。二是质疑攻伐四夷的行为,比如:为何贬抑齐桓公,“大概是因为迫杀山戎过于惨痛的缘故。” 这是短兵相接的战斗,为何不书“战”?《春秋》地位平等的人方言战,桓公对待戎狄,只能说是驱逐罢了。
03
结束语
《左传》在本年不只是记录了鲁庄公救鄣地和齐桓公伐山戎两件事,也记录周惠王命令虢公讨伐樊皮的事件,这里肯定是在提及“王命”二字。对于“天下之功过”,《三传》持的是一种审慎和思考的态度。一是从天下大道考虑,认为人之为人,均是生命,可以教化,只有杀戮解决不了问题;二是从中国实利考虑,认为抵御四夷、打通通道、增强实力,对大家都有好处;三是从人情事理考虑,内部之过可以被外部之功所代替,识人辩理不应偏颇。
回到开头,何为“天下之功与天下之过”?天下之功者,归有心者于一家之下也;天下之过者,夺人之财于一国之中耳。人,为天地生灵,所以可以“求同”;利,为人人各异,所以可以“求异”。笔者以为:天下之功,就是在文化上求同存异,接受百姓而不接受贵族;天下之过,就是在利益上唯一排他,接受垄断而不接受均衡。说白了,我们中国人可以接受对方的百姓,但不能接受“自私自利”的精英;可以接受双赢的分配,但不能接受“唯利是图”的贪婪。对不对,愿诸君自虑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