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日制大专学历落户
政策内容:
年龄40周岁(含)以下,且在本市领办、创办企业或与各类用人单位签订三年的劳动合同,可在本市申请落户。
需要材料:
提供学历证书、学籍证明(学信网打印)、居民户口本,居民身份证、劳动合同或法人记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
全日制本科或脱产本科学历落户、双一流高校和海外留学本科毕业生落户
政策内容:
年龄40周岁(含)以下,且在本市领办、创办企业或与各类用人单位签订三年的劳动合同,可在本市申请落户。
需要材料:
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学籍证明(学信网打印)、(国外(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须经国家教育部留学中心出具《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居民户口本、居民身份证、劳动合同或法人登记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
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技师(二级)以上职业资格或执业资格的人才落户
政策内容:
年龄40周岁(含)以下,且在本市领办、创办企业或与各类用人单位签订三年的劳动合同,可在本市申请落户。
需要材料:
通过以考代评获得的职称需要提供考试成绩单、职称证书、居民户口本、居民身份证、劳动合同或法人登记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
注:技师(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可在“国家职业资格工作网”打印成绩单;专业技术职称“考评结合或经评审”获得的中级职称需经市县主管部门认定并换发省内《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全日制硕士毕业
政策内容:
年龄在55周岁(含)以下,且在本市领办、创办企业或与各类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可在本省就业地或居住地申请落户。
需要材料:
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学籍证明(学信网打印)、国外(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须经国家教育部留学中心出具《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居民户口本,居民身份证、劳动合同或法人登记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
高层次人才落户
政策内容:
年龄在55周岁(含)以下,且在本市领办、创办企业或与各类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可在本省就业地或居住地城镇申请落户。
需要材料:
提供高层次人オ认定的证明材料、居民户口本、居民身份证、劳动合同或法人登记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
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人才落户
政策内容:
年龄在55周岁(含)以下,且在本市领办、创办企业或与各类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可在本省就业地或居住地申请落户。
一、海南高层次人才认定问题
问1:海南自由贸易港高层次人才有哪些标准?
小松答:根据《海南自由贸易港高层次人才认定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高层次人才是指符合《海南自由贸易港高层次人才分类标准(2020)》(以下简称《分类标准》),依据市场认可、专业共同体和社会认可等方面标准所划分的A、B、C、D、E类人才。
《分类标准》认定的A、B、C、D、E类人才与2019年的《海南省高层次人才分类标准》认定的大师级人才、杰出人才、领军人才、拔尖人才、其他类高层次人才是分别对应,同等享受相应服务保障待遇。
问2:哪些人可申请海南自由贸易港高层次人才认定?
小松答:在海南全职工作、具备《分类标准》相关条件的人才(含中央驻琼单位和总部经济企业人才),不受国籍、户籍限制,可申请海南自由贸易港高层次人才认定。
高层次人才认定对象年龄一般应当在60周岁以下。A类人才可以放宽至70周岁;B、C类人才可以放宽至65周岁。特别急需紧缺的高层次人才可以适当放宽年龄限制。“银发精英”汇聚计划所引进的退休返聘人才可以参与认定。在职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列为认定对象(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问3: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外籍人才,能否申请海南高层次人才认定?
小松答:可以。我省高层次人才的认定对象,不受国籍、户籍限制。按照《海南自由贸易港高层次人才认定办法》规定,在我省全职工作、符合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条件的外籍人才(含在中央驻琼单位和总部经济企业工作的外籍人才)可申请认定海南省高层次人才,年龄要求一般在60岁以下,A类人才可放宽至70周岁,B、C类人才可以放宽至65周岁。特别急需紧缺的高层次人才可以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问4:如何申请海南自由贸易港高层次人才认定?
小松答:按照《办法》和有关文件规定,申请海南自由贸易港高层次人才认定,个人向所在用人单位提出认定申请,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对照《分类标准》选择认定类别,填写《海南自由贸易港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表》。
●所在单位具有认定权限的,申请人可直接向所在单位提出认定申请;
●所在单位不具有认定权限的,申请人可通过海南政务服务网向市县或重点园区人才服务部门提交材料。
问5:申请海南自贸港高层次人才认定需提交什么材料?
小松答:需要提交以下资料:
●海南自由贸易港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表、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或加具“与原件一致”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申请人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护照等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或加具“与原件一致”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劳动合同和任职文件原件或加具“与原件一致”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与申请认定层级和标准相关佐证材料(如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或取得职称资格的相关文件、奖励证书、项目课题计划书、年营业收入证明、税务部门出具完税证明等)原件或加具“与原件一致”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单和缴纳个人所得税清单(省内单位提供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单,驻琼单位提供在海南缴纳个人所得税清单和总部企业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单)原件或加具“与原件一致”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近期2寸免冠白底证件照(JPG格式上传电子照片)。
问6:哪个部门单位负责海南自由贸易港高层次人才的认定或备案?
小松答:按照《办法》规定,省委人才发展局负责发布具有认定权限的中央驻琼企事业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