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份輪到我家照顧婆婆,6月也是我家替大伯哥,整整2個月的時間。
小孫女的幼兒園離我家近,走路就能去;
婆婆家去這個幼兒園要坐半個多小時的公交車,下車以後還得走10來分鐘,早高峰可能時間更長。
所以我跟婆婆商量,能不能這兩個月住在我家,跟小孫女一屋睡,我也跟她解釋了我的困難。
我本來就是試試,因為我知道婆婆不願意去兒女家住,她說過在自己家自在,去孩子家裡拘束,更何況還要跟重孫女一屋睡,沒有老太太單獨的房間。
沒想到,婆婆居然同意了。
不但同意了,她還說她那個房子空著也是空著,乾脆讓我兒子別租房住了,去她那邊住,7月份輪到我大姑姐照顧婆婆時,再讓我兒子搬出來,住我家客廳,反正我兒子打算買房,先湊合一段時間。
這樣每個月能省1900塊錢房租。
沒想到我婆婆現在這麼好說話。
我同事的婆婆防兒子兒媳,跟防賊似的,跟兒子住在一起,自己的房間都上鎖,出來進去都要把門鎖上,生怕兒媳婦偷偷拿她的東西。
我兒子現在住的出租房是我花錢租的,當時押一付三,房租付到5月份的,還有一個月的押金。
這時候跟房東說,押金退不回來了,但是能退5月份的房租。
關鍵是後面也不用花錢了,我兒子那點工資再付房租,確實挺難。
我跟兒子一說,他也同意。
他現在知道錢是好的了,因為我跟他說,我給他養孩子,前兒媳給不給撫養費我管不了,他必須給我撫養費,至少幼兒園的托費+餐費他得給我。
其實我也不是非要他的錢,就是給他點壓力,別一天天的覺得自己多輕鬆,掙那點錢使勁兒造。
另外,我婆婆沒借我兒子錢,大姑姐和大伯哥每個人也只借了我兒子一兩萬,他們當時說手裡沒那麼多現錢,後面拿到錢再給我兒子。
後來因為知道我兒子正在鬧離婚,答應後續借給他的錢也沒借,所以我兒子一共借了他大姑和他大爺3萬。
我媽和我哥也分別借給我兒子一兩萬。
我跟我兒子說,要是不開店了,就把錢還回去,好借好還,再借不難。
兒子說先不還了,他打算買房,買完房看有剩的再還吧。
我說這錢必須儘快還,不然你在你/大爺、大姑、舅舅那邊的信譽就沒了,以後你再有困難誰還敢幫你。
我兒子說,那我現在就把錢還了,我買房要是不夠了,跟您借。
我不想借給他錢,但是既然已經離了,可以考慮跟他爸一起買房,就是以前說的父子買房,房本上寫他們父子倆的名字,到時候給兒子一個人住。
兒子說那也可以,於是就把借大家的錢還回去了,也算是無債一身輕。
大概也跟這件事有關,兒子現在終於知道錢是好的了,跟他一說別租房了,他奶奶家和我家客廳他輪流住一段時間,他立刻就答應了。
這也算是目前能達到的最好結局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