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國家醫保目錄官宣:新增91種葯、調出43種葯。視覺中國|圖
2024年11月28日上午,年度最受矚目的醫保發布會在京舉行,國家醫保局公布了2024年國家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調整結果。新版目錄新增91種藥品,包括26種腫瘤葯、13種罕見病葯、4種精神病用藥等。
2024年談判/競價環節,共有117種目錄外藥品坐上談判桌,其中89種談判/競價成功,成功率76%、平均降價63%,總體與2023年基本相當。疊加談判降價和醫保報銷因素,預計2025年將為患者減負超500億元。
目錄有進也有出,43種臨床已被替代或長期未生產供應的藥品被調出,是2020年以來調出數量最多的一次。
國家醫保局已連續7年調整藥品目錄,每次都是準備、申報、專家評審、談判、公布結果5個階段,但程序規則逐年優化完善,這也是葯企准入團隊最關注的部分。
「經過幾年的摸索,專家評審規則更加客觀科學,已逐漸趨於成熟,這也有利於穩定企業的預期。」國家醫保局醫保中心副主任王國棟回答南方周末記者提問時介紹,評審中專家集體討論和個人評分並行,臨床、藥學、醫保、藥物經濟學專家一起討論、聯合評審,對藥品有效性、安全性、公平性、創新性等多維度評分,使醫保目錄與臨床用藥實際、醫保管理更加匹配。
本輪調整後,國家醫保目錄內藥品總數增至3159種,其中西藥1765種、中成藥1394種,此外還有中藥飲片892種。
2024年11月28日,2024年國家醫保目錄新聞發布會現場。南方周末記者黃思卓|圖
「確保安全是我們工作的底線」
2018年至2023年,醫保統籌基金累計支出超過10.46萬億元,年均增速達11.6%。每年大量支出,還要目錄擴容納新,醫保基金承壓心照不宣。發布會上,「安全」是一個被反覆提及的關鍵詞。
國家醫保局醫藥管理司司長黃心宇介紹,在評審階段,專家對臨床價值不高、納入目錄必要性不強的藥品從嚴把握,防止「渾水摸魚」;對部分已在目錄內但費用偏高、基金支出量大、市場環境發生重大變化的品種進行再談判,進一步降低價格,減輕患者和基金負擔。在談判底價測算階段,研究確定合理的基金預算並將其作為目錄調整的「硬約束」,對費用高、基金支出大的品種適當提高降幅,體現「以量換價」。
關於此次調出的43種藥品,黃心宇給出的解釋是「臨床已替代或長期未生產供應」。他還強調,對於臨床價值不高,長期沒有生產、使用,無法保障有效供應的藥品,「在今後目錄調整中重點考慮調出」。
「提高群眾用藥保障水平是我們工作的目標,確保基金安全是我們工作的底線。」王國棟說,一方面靠科學合理測算,確保談判准入的藥品「物有所值」,另一方面靠醫保部門優化存量支出結構,比如通過藥品耗材集采騰出超5000億元的醫保基金空間。
目前,已有835種藥品新增進入國家醫保目錄,監測數據顯示,截至2024年10月,醫保基金為協議期內談判藥品支付累計已超過3500億元,惠及患者8.3億人次,為患者減負超8800億元。
新版醫保藥品目錄調整範圍以新葯為主
2024年國家醫保目錄剛官宣,多家創新葯企就亮出「首次納入」「新適應證納入」「成功續約」等成績單。
2024年新增的91種藥品中,有90種為5年內新上市品種,有38種是「全球新」的創新葯,無論是比例還是絕對數量都創歷年新高。在談判階段,創新葯的談判成功率超過了90%,較總體成功率高16個百分點。
復旦大學教授、2024年國家醫保藥品目錄調整藥物經濟學專家組組長陳文表示,中國藥學會對樣本醫院的監測表明,隨著越來越多創新葯被納入醫保,創新葯在藥品費用中的佔比逐年上升,2023年創新葯在樣本醫院的院均藥品費用在全部藥品費用中的佔比已達15.1%。
每年罕見病葯納入目錄都是一大亮點,2024年13種罕見病用藥新增納入醫保目錄,包括治療肺動脈高壓的貝前列素、治療lennox-gastaut綜合征的氯巴占片等。據罕見病聯盟統計,《第一批罕見病目錄》《第二批罕見病目錄》收錄的罕見病中,現已有90餘種治療藥品納入國家醫保目錄。
發布會前一日,11月27日,國家醫保局在官方微信號發布《醫保帶來的發展新增量》,引起資本市場的關注。該文提到,創新葯從上市到納入醫保的時間大大縮短,2018年至2023年,醫保談判新增藥品協議期內銷售收入超過5000億元,其中醫保基金支出3500億元。文章還透露,國家醫保局正在謀劃探索推進醫保數據賦能商業保險公司、醫保基金與商業保險同步結算以及其他有關支持政策,引導商保公司和基本醫保差異化發展,更多支持包容創新葯耗和器械。
南方周末記者注意到,發布會現場除了醫保局官員、專家和媒體記者外,後排還擺放著多家券商和基金公司的桌簽。
「不得以醫保總額限制影響藥品進院」
新版醫保藥品目錄將於2025年1月1日在全國範圍內正式實施和掛網,時間只剩一個月零兩天。如何推動談判藥品及時落地,是每年醫保目錄新聞發布會討論的重點。
「落地是決定目錄調整工作成效的『最後一公里』。」黃心宇強調,定點醫療機構原則上應於2025年2月底前召開藥事會,及時調整本機構用藥目錄,不得以醫保總額限制、醫療機構用藥目錄數量、葯佔比為由影響藥品進院。
本輪醫保目錄調整的談判協議還明確,全部談判藥品應於2025年1月1日前完成在全國各省級藥品集中採購平台的掛網,對談判藥品在定點醫療機構或定點零售藥店的配備也提出了最低數量要求,相關企業還應當建立藥品調配機制,及時響應患者用藥需求。
同時,談判協議要求強化配備和供應情況監測,提升藥品可及性,還要求企業在目錄落地前全部落實藥品追溯碼,實現全程「可追溯」,為加強監管、維護基金安全打好基礎。
通過「雙通道」管理機制,一些原來主要在大型醫院供應的醫保談判藥品,目前可以在全國十餘萬家醫保定點藥店銷售並納入醫保報銷。
「保證參保人購葯便利性的同時,切實防範和打擊欺詐騙保行為。」黃心宇指出,原則上自2025年1月1日起,配備「雙通道」藥品的定點零售藥店均需通過電子處方中心流轉「雙通道」藥品處方。
南方周末記者 黃思卓
責編 曹海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