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膽疾病
(一)作用機制和藥理作用
1、解毒類藥物:可以提供巰基或葡萄糖醛酸,增強解毒功能
2、促進代謝類藥物及維生素:作用可以促進物質和能量的代謝,保持代謝所需要的各種酶的活性代表藥物:門冬氨酸鉀鎂各種水溶性維生素和各種氨基酸製劑
3、必需磷脂類:用於以肝細胞膜損害為主的急慢性肝炎和藥物性肝炎、酒精性肝病、中毒性肝炎等,代表藥物:多烯磷脂醯膽鹼
4、抗炎類藥物:通過各種機制發揮抗炎作用,有類似激素的作用
代表藥物:復方甘草酸苷和異甘草酸鎂
5、降酶葯:聯苯雙酯和雙環醇,特點是降低血清丙氨酸氨基轉移酶作用肯定,但是對天冬氨酸氨基轉移酶的作用不明顯,雙環醇為聯苯結構衍生物,體內的消除半衰期為6.26H
6、利膽葯:可以促進膽汁分泌和減輕膽汁的瘀滯
代表藥物:腺苷蛋氨酸和熊去氧膽酸
腺苷蛋氨酸用於治療自體免疫性肝炎及硬化性膽管炎膽汁性肝硬化和各種膽汁淤積症。
(二)代表藥物:
1、 雙環醇:治療慢性肝炎所致的氨基轉移酶升高
注意:有肝功能代償性疾病如膽紅素明顯升高、低蛋白血症、肝硬化腹水、食管靜脈曲張出血和肝性腦病及肝腎綜合病者慎用。
2、 多烯磷脂醯膽鹼:口服製劑適用於中毒性肝損傷(如食物藥物和毒物化學物質和酒精引起的肝損傷)以及脂肪肝和肝炎患者的食欲不振,右上腹壓迫。
注意:注射劑含有苯甲醇,給予新生兒和早產兒含有苯甲醇的製劑可以導致致命性的「喘息綜合征」,新生兒和早產兒禁用,口服製劑不得用於12歲以下的兒童。
注射劑只能用5%GS和10%GS或木糖醇注射液來配製。
3、 硫普羅寧:用於改善各種急慢性肝炎的肝功能,脂肪肝酒精肝藥物性肝損傷的治療和重金屬的解毒,降低放化療的不良反應,並可以預防放化療所致的外周白細胞減少,也用於老年性早期白內障和玻璃體渾濁。
注意:本葯可能引起青黴胺所具有的所有不良反應,但其不良反應的發生率較青黴胺低;
既往曾用過青黴胺發生過嚴重不良反應的患者慎用;
禁忌症:重症肝炎伴由高度黃疸頑固性腹水消化道出血等併發症的患者,腎功能不全合併糖尿病患者,急性重症鉛和汞中毒的患者。
4、 水飛薊賓葡甲胺:能夠穩定肝細胞膜,保護肝細胞的酶系統,清除肝細胞內的活性氧自由基,從而提高肝臟的解毒能力,避免肝細胞長期接觸毒物。
適應症:急慢性肝炎,初期肝硬化和中毒性肝炎的輔助治療;
注意:妊娠期和哺乳期的婦女和兒童用藥安全性尚不明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