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迫症的重複是人獲取安全感的一種方式或手段,但是強迫重複與正常重複的區別
有三個特點:過度化、儀式化、成癮掛。
(1)過度化。比如洗一次手需要半個小時,洗澡需要三個小時,以至於出門都困難,難以正常學習和工作;還有反覆檢查、詢問、確認達數十次,搞得別人煩透了,自己也覺得不好意思,但不問就難受得不行,從而影響生活。
(2)儀式化。比如,洗手是要遵循嚴格的程序和步驟:開關先擰一圈再回半圈,然後捧一捧水澆到水龍頭上,從指尖開始洗起,依次洗到手腕,這個過程若被打斷就必須重新開始。如此連洗六遍,不能多也不能少,否則重來。他認為只有這樣才能把「臟」洗掉。更有隱形的儀式化的強迫思維,大腦似乎在忙於整理秩序,譬如努力調出一個好念頭,去替換、抵消或覆蓋一個壞念頭,否則就感覺大禍臨頭。這些儀式化的重複行為其實都沒有實質意義,但患者偏偏賦予其某種意義,即避免可怕後果的發生。
再比如,越過門檻兒要先邁左腳,因為「男左女右」,右腳邁過去不吉利,所以如果一不留神先邁了右腳,必須倒回去重新來。
癥狀是儀式化的重複思維和行為,但並非所有儀式化重複思維和行為都是
(3)成癮化。就是對強迫症的癥狀形成依賴,利用癥狀來緩解情緒已經成為患者自動自發的第一反應和選擇,若阻斷這個反應和選擇,就會出現強烈的身心反應,會很難受。這個強迫模式按巴甫洛夫的「條件反射學說」,患者由於情感體驗過於深刻,在大腦皮層某個區域形成頑固的病理惰性興奮灶,使興奮過程向抑制過程轉換髮生困難,所以,只有反射行為(癥狀)重複多次後,才能平息興奮灶的興奮,使患者減輕緊張和焦慮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