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印發了《0~6歲兒童孤獨症篩查干預服務規範(試行)》(以下簡稱《規範》)。《規範》從服務對象、服務目的、服務內容、服務機構和人員技術要求、工作要求、評估指標等7個部分對0~6歲兒童孤獨症篩查、診斷和干預服務進行了詳細要求。
《規範》指出,孤獨症譜系障礙(也稱自閉症,以下簡稱孤獨症)是一類發生於兒童早期的神經發育障礙性疾病,以社交溝通障礙、興趣狹隘、行為重複刻板為主要特徵,嚴重影響兒童社會功能和生活質量。我國兒童孤獨症患病率約為7‰,嚴重危害兒童健康和家庭幸福。孤獨症通常起病於嬰幼兒期,目前尚缺乏有效治療藥物,主要治療途徑為康復訓練,最佳治療期為6歲前,越早干預效果越好。通過早期發現、早期診斷、早期干預可不同程度改善患兒癥狀和預後。
其中,在服務內容中的干預康復部分,《規範》明確:干預康復訓練由具有兒童孤獨症干預康復能力的特殊教育機構、綜合醫院兒科和兒童保健科、精神專科醫院兒科、兒童醫院、婦幼保健機構、有條件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和有資質的兒童心理康復機構承擔。
相關要求如下:
1.基本原則。
(1)早期干預。早期干預可以顯著改善孤獨症兒童預後,實施干預越早越好。確診患兒應立即干預,針對初篩、復篩階段符合轉診條件的兒童均應及時進行健康宣教、指導和干預。
(2)個體化干預。孤獨症兒童發育水平各不相同,應測評患兒社交、語言、認知、適應能力等各個能區發育水平,依據評估結果制定個體化教育干預計劃。
(3)科學循證。目前孤獨症干預方法很多,應選擇有明確循證醫學證據的科學有效方法。
(4)長程高強度。孤獨症作為一種神經發育障礙性疾病,需要長期干預,干預時長一般需要持續數年甚至更長。同時,必須保證每天有足夠有效干預時間,每周干預時間應在20小時以上。
(5)基層為主。積極推進以縣級婦幼保健機構、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為基礎,家庭積极參与的干預康復模式,幫助孤獨症兒童實現就近就便干預。同時,發揮地市級及以上醫療保健機構骨幹作用,加強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技術指導。
(6)家庭參與。鼓勵家庭和家長積极參与干預,對家庭和家長進行全方位支持和教育,提高家庭在干預中的參與程度。
2.干預方法。
(1)行為干預。根據年齡、發育水平等選擇有循證醫學依據的早期干預方法,以改善社會交往、語言和非語言溝通能力為核心內容,以行為療法為基本手段,結構化教育與自然情境下養育為干預基本框架,培養生活自理和獨立生活能力,減少不適應行為,提高生存技能和交往能力。
(2)家庭干預和支持。父母及家人的參與和支持是孤獨症兒童干預和康復的重要策略和措施。通過科普宣教、示範諮詢等方式,鼓勵父母和家人學習孤獨症相關知識和家庭干預方法,主要原則包括:對孤獨症兒童行為的理解、接納、包容、尊重和關愛;對孤獨症兒童的情緒和行為問題,通過養育過程中的陪伴互動、生活照護和遊戲玩耍,以快樂、適度和巧妙的方式,進行家庭干預;關注兒童的成長表現,發現兒童的特殊興趣和個人能力,進行相應的培養和轉化。同時,關心父母自身心理狀態和身體健康,提供相應的幫助。
(3)藥物治療。目前尚缺乏針對兒童孤獨症核心癥狀的藥物。對於有嚴重情緒行為障礙和共患疾病的孤獨症兒童應及時轉診至相關醫療機構,嚴格在專科醫師指導下選擇和使用藥物。
《0~6歲兒童孤獨症篩查干預服務規範(試行)》
來源: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官網、中國社會工作,轉載請註明來源
責編:周佩瀅
審校:閆薇
審核:許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