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先生今年30歲,在一家it公司做程序員。一天晚上他帶著老婆和兒子去一家火鍋店吃飯,吃到一半的時候,兒子要去上廁所,於是他就帶著兒子去了洗手間,上完廁所後他看到洗手間裡面沒人了,於是他順手把洗手間的燈給關了。
可是他沒想到當時有位女士正在上廁所,看到廁所的燈突然滅了,女士嚇了一大跳,她覺得有人故意和她過不去。從廁所出來後,她把這事和幾個朋友說了一下,朋友們聽了之後也很生氣,於是他們一行人來到了吳先生的桌前,讓吳先生賠禮道歉。吳先生覺得在大庭廣眾之下向一個女人道歉很沒面子,所以他拒絕道歉,這下子徹底把對方給惹惱了,現場的火藥味也越來越濃了。
後來那位女士一怒之下給了吳先生一巴掌,吳先生也不甘示弱,還了女士一巴掌,女士的幾個朋友連忙沖了過來,一起圍毆吳先生。吳先生雙拳難敵四手,很快便被打的毫無招架之力,吳先生被打出了火氣,他直接端起桌上的火鍋湯朝眾人潑了過去,由於那位女士離的最近,被潑了個正著,當時就疼的哇哇直叫。火鍋店的工作人員見勢不妙,連忙撥打了110報警電話。
警察趕到後,把相關人員帶到了警局,那位女士由於受傷比較重,直接被送往了醫院。這次鬥毆事故不僅給火鍋店造成了巨大的損失,雙方也不同程度的受了傷,可以說是典型的吃虧不討好。所以說大家出門在外不要輕易與人結怨,因為不管是打贏了還是打輸了你都落不下任何好處,打贏了你可能會進警局,打輸了你可能會進醫院。為了一點芝麻綠豆大的小事而付出如此慘重的代價,實在是太不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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