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看了一篇文章,說到某部新兵連連長發現有兩個新兵走隊列時甩手不正常,一問才知道這兩個新兵在地方武裝部組織的體檢前,因為有「狐臭」(狐臭體檢通不過)問題,剛剛做了外科手術;在傷口還沒有癒合的情況下,通過了體檢,過了身體關,最後成功地當上了兵。
到了新兵連,由於訓練任務重,體力消耗大,兩個新兵手術後沒有完全恢復,被新兵連幹部發現,要求退兵。結果兩個費了九牛二虎之力的新兵,因為身體原因被退回當地武裝部。
軍人當兵,身體第一;沒有良好的身體素質,難以勝任嚴格的軍事訓練。當年我們當兵,體檢非常嚴格。有些人由於近視眼或者色盲,都沒有當上兵。個別人當了兵,在新兵連被發現身體不行,堅決退兵。
記得我們當兵的上世紀七十年代初,軍區警衛營新兵連搞了一次緊急集合,把100多名新兵召集起來,進行長途急行軍。新兵連連長在部隊前大步走,新兵們在後面小步跑。就這樣,連續急行軍十幾公里後,一些新兵體力不行漸漸頂不住了。
連長對後面喊,都給我跟上,誰走不動,誰就回去脫軍裝回老家!新兵們一聽,咬牙堅持走下去。連長又帶著新兵走了十幾公里,終於有幾個新兵停了下來,坐在路邊,不走了。連長一看,走不動的,用摩托車拉回去!
急行軍回來後,有幾個新兵身體估計沒問題,休息一下就恢復了,連長就放過了他們。剩下兩三個新兵,幾天恢復不過來,這裡疼那裡痛的;連長喊來軍醫一檢查,發現一個慢性闌尾炎,一個胃潰瘍,一個肝部有問題。軍醫告訴連長,這些問題體檢時很難發現,一旦發現,徵兵體檢肯定通不過。
結果,這幾個新兵被退回當地武裝部。
所以啊!地方體檢合格的新兵,如果到了新兵連,發現有身體方面的原因,如果影響到訓練,就會毫不猶豫地退兵,以免造成今後由於身體原因給部隊帶了麻煩。新兵連退兵不算退伍,因為你還不是正式的軍人(戴了領章帽徽也不算)。如果身體有慢性病,在新兵連沒有發現,一旦分到連隊,就沒法退兵了,只有養著,整天看病吃藥,到了兩年後才能退伍。
當年我們當兵時,新兵連訓練只有三個月時間。如今部隊新兵訓練,有專門的集訓基地訓練新兵,時間半年。半年裡發現新兵身體有問題,都可以退兵的。
所以有些新兵,在新兵連平時有個感冒發燒和頭疼腦熱的,都不敢去衛生所找軍醫拿葯,生怕被發現後由於身體原因退兵。我們那個年代,能夠當上兵,不知有多難,誰也不想身體不行被退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