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13日10時,大成刑委會、北京刑事專業組共同舉辦的大成刑辯巡迴論壇第二期開講。鑒於國家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該次講座改為線上模式,採用騰訊會議軟體。
該次講座由大成刑委會執行主任於興泉律師主持。主持人介紹了大成刑委會的講座計劃及該次講座的主要亮點內容。
授課嘉賓大成刑委會韓友誼律師,是北京大學刑法學博士,深諳中國、德國、日本刑法理論。曾擔任司法考試培訓學校萬國教育集團副總裁、董事,是國內司法考試刑法學培訓權威專家。授課時間超過八千小時,所教學員逾百萬人,遍布國內各地的法律機構。
韓律師關於授課內容「新類型」犯罪的特徵和辯護,首先解釋了什麼是新類型犯罪,是當下司法實務或媒體的常用辭彙,還是指犯罪學上的「新類型」,還是刑法學上的「新類型」?到底是理論噱頭,還是真正出現了值得法學界嚴肅對待的「超過原有條文認知的犯罪行為」?其後,韓律師就一些具體問題進行了講解。
所謂的「新類型」,表現為多方面的「新」,例如:所屬領域之「新」(文化產品系列、大宗貨物系列、互聯網、國家支持領域等)、犯罪對象之「新」(高科技產品、幹細胞養老詐騙、新能源汽車補貼等)。甚至2014年,上海檢察機關曾經將利用支付寶、微信等第三方支付與手綁定實施的信用卡詐騙案、騙取銀行保理案、騙取附屬於信用卡的貸款案、虛假貿易逃匯案、信託理財產品發行中的商業賄賂案等作為新類型案件。北京市檢察機關成立知識產權犯罪、網路電信犯罪、金融犯罪等三個專業檢察處,以應對新類型犯罪的治理 。
道德立場對「新類型」犯罪有著不同的定性影響。真正嚴肅的法學界,能否把犯罪學上新出現的行為模式直接認定為刑法上同一個犯罪,又能否突破刑法條文語言的涵攝,或可以解釋的範圍?
本次講座由淺入深,以詐騙罪與職務犯罪的一些具體情節認定為例,揭穿權宜之計的悖德性,揭穿文字遊戲下的類推,為大家提供有效的辯護思路參考。
北京大學法學院陳瑞華老師在《刑事辯護制度四十年來的回顧與展望》中說到:「一個國家的刑事辯護制度要發生實質性的變革,主要評價標準應當是律師能夠為委託人提供更為及時有效的法律幫助,同時辯護律師的權利也可以得到有效的救濟,辯護律師的執業安全也得到妥善的保障。在這一方面,我國法律對律師職業定位和律師職業倫理所作的調整,可謂是一種「質」的飛躍。但在辯護律師的參與範圍、參與空間、參與階段等方面,我國法律只是作出了「量」的積累,還有待於發生「質」的提升。這可能是我國刑事辯護制度所要解決的深層問題。」大成刑委會將就刑事辯護的多個角度內容安排系列講座,歡迎有志於刑事辯護的同仁關注,共同推進刑辯制度的發展、進步與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