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快貫徹落實《上海市加快經濟恢復和重振行動方案》《徐匯區加快經濟恢復和重振行動方案》,結合徐匯區當前抗擊疫情實際情況和普惠金融發展示範區建設工作,強化金融助企紓困,特建立「2022年徐匯區助企紓困融資額度」,對區內受疫情影響較大的困難企業、中小微企業提供利率優惠的紓困貸款,並給予貼息貼費。具體申報如下:
一 額度組成
1.由部分區內銀行向區內企業提供貸款額度,貸款用途只能用於借款人經營範圍內的流動資金需要,不得用於固定資產項目、各類股本權益性投資及國家明令禁止的領域。
合作銀行包括:工商銀行、農業銀行、中國銀行、建設銀行、交通銀行、興業銀行、中信銀行、上海銀行、浦發銀行、上海農商銀行、平安銀行、招商銀行、民生銀行、滙豐銀行、江蘇銀行、郵儲銀行、北京銀行、光大銀行、寧波通商銀行、浙商銀行、廈門國際銀行。
2.額度貸款發放範圍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期間,鼓勵上述合作銀行在計劃額度基礎上,根據實際企業需求,增加貸款額度。
3.鼓勵其他區內銀行積极參与抗疫紓困,如按照助企紓困額度標準執行的,其貸款也可計入「2022年徐匯區助企紓困融資額度」。融資額度總量視疫情情況和企業需求增減。
二 利率和期限
引導銀行發放利率優惠的紓困貸款,利率低於同期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貸款期限根據企業實際需求確定,最高不超過一年。
三 利息補貼
1.額度內發放的貸款,貸款利率至少低於同期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減少30個基點的,且通過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擔保獲得的銀行貸款,按照實際貸款利率給予50%補貼,單個企業貼息的貸款額度累計不超過2000萬元,補貼期不超過六個月。
2.額度內發放的貸款,貸款利率至少低於同期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減少30個基點的,且經區商務委、區科委、區文旅局、區投促辦、區金融辦等部門認定的企業,按照實際貸款利率給予50%補貼,單個企業貼息的貸款額度累計不超過2000萬元,補貼期不超過六個月。
3.額度內其他的貸款,按照《徐匯區2022年度貼息貼費操作口徑》執行,最高按照實際貸款利率給予40%補貼,單個企業貼息的貸款額度累計不超過2000萬元,補貼期不超過六個月。
企業需滿足年納稅總額超過50萬元(含50萬元),正常還款日不晚於2022年10月20日的貸款,企業須在2022年10月31日前提出申請。正常還款日晚於2022年10月20日的貸款,企業可在2023年提出申請。
四 擔保補貼
1.支持區內政府性融資擔保公司及區「匯企貸」政策性融資擔保業務擴大擔保規模,為符合條件的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提供融資增信支持,進一步提高擔保風險容忍度,擴大融資擔保支持範圍,幫助區內企業首保首貸和續保續貸。鼓勵支持擔保機構降低費率,區級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對區內企業平均擔保費率降至1% (含)以下。
2.對區內企業獲得本區融資性擔保機構及市級政策性擔保機構擔保的,給予擔保費全額補貼,補貼金額最高不超過20萬元。
五 申報材料
企業申報應提供以下資料,並加蓋公章。
(一)利息補貼:
1.徐匯區金融發展專項資金審批表(貼息貼費)(附件2);
2.企業營業執照複印件;
3.2022年徐匯區助企紓困融資額度企業認定表(如有)(附件3);
4.銀行與擔保公司簽訂的保證合同複印件(如有);
5.委託保證合同或擔保確認書複印件(如有);
6.借款合同複印件;
7.借款憑證複印件;
8.還款憑證複印件;
9.計息單複印件;
10.中國人民銀行徵信中心出具的企業信用報告;
11.其他視具體情況需提供的資料。
(二)擔保費補貼:
3.借款合同複印件;
4.銀行與擔保公司簽訂的保證合同複印件;
5.委託保證合同或擔保確認書複印件;
6.借款憑證複印件;
7.還款憑證複印件;
8.擔保費用發票複印件;
9.中國人民銀行徵信中心出具的企業信用報告;
10.其他視具體情況需提供的資料。
六 申報流程
為阻斷疫情傳播,減少非必須的外出,採用無接觸式申報。
1.企業通過電子郵件將電子申請材料發送至受理部門指定郵箱([email protected]),郵件要求:請將附件名統一為「XX公司利息補貼/擔保費補貼申請」,並在郵件正文中註明企業名稱、聯繫人、聯繫電話。同時,快遞將紙質申報材料寄送至上海市徐匯區金融服務管理辦公室金融管理科(貼息貼費申請材料),收件地址:上海市徐匯區虹橋路3號港匯二座704-707室金融管理科,聯繫電話:33687771。
2.受理部門在收到申報材料後,將以電話或郵件形式告知企業。如審核中有問題,將通過電話或郵件方式聯繫。
七 受理部門及聯繫方式
1.受理部門:上海市徐匯區金融服務管理辦公室金融管理科
2.諮詢電話:33687771,
張老師13636677901,
董老師18616518727。
八 注意事項
對中央、市出台的應對疫情期間同樣或同類惠企政策與本政策有重複的,按照「從高不重複」原則執行。對於企業已通過其他渠道獲得本市或本區財政性資金支持的同樣或同類內容等情況,原則上不再重複予以支持。
附件: 徐匯區區內銀行聯繫人
徐匯區金融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