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批准,72歲正部級齊同生被開除黨籍

據央視新聞報道,寧夏回族自治區政協原黨組書記、主席齊同生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

經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寧夏回族自治區政協原黨組書記、主席齊同生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齊同生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長期搞迷信活動;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接受宴請;違規收受禮金;貪婪腐化,恣意妄為,將公權力作為謀取私利的工具,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採礦權證辦理、工程承攬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齊同生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終止其寧夏回族自治區第十三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2024年10月8日,齊同生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查。

公開簡歷顯示,齊同生,男,漢族,1952年7月出生,河北平山人,1968年11月參加工作,1984年1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2013年,齊同生任寧夏回族自治區政協主席,後轉任全國政協民族和宗教委員會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