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國魏蜀吳亂戰打成一鍋粥,為何沒有外族入侵,是誰在鎮守邊疆?

引言

中國古代,邊疆的安全問題一直都是各朝各代的一大隱患,尤其是北方的游牧民族,時常會利用他們作戰的機動性,入侵中原燒殺搶掠。

春秋戰國時期,戰國七雄之一的趙國就多次與匈奴爆發戰爭,一度打得匈奴節節敗退,鞏固了邊境的安全。

秦國一統天下後,面對北方匈奴的入侵,選擇了被動防守的姿態,修建了長城。秦末漢初時期,漢朝實力不濟,被迫選擇與匈奴和親,獲得了暫時休養生息的機會。

到了漢武帝時期,他以霍去病衛青等人為將,主動出擊,打擊匈奴,獲得了戰場的主動權。

到了漢末三國時期,群雄並起,中原陷入了長達幾十年的戰亂,魏蜀吳三國打成一鍋粥,相互斗得你死我活。

在中原混亂之時,為何沒有外族趁機來入侵,從中撈好處呢?實際上,三國雖處戰亂時期,但魏蜀吳沒有對外族放鬆警惕,都派了能人在邊疆鎮守,且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

那麼,漢末三國時期,魏蜀吳三國是哪些人負責鎮守邊疆,防範外來民族入侵的呢?

公孫家族大破高句麗

公孫度是漢末遼東太守,漢末,中原大亂,群雄並起,遼東相對和平,獲得了少有的安寧。

在公孫度和他後代子孫的經營下,遼東實力大增,相繼多次擊敗了高句麗的入侵。

公孫度管理遼東期間,對外雄張海東、威服外夷,東征高句麗,西征烏桓,取得大勝,威震海外。

公孫度去世後,他的兒子公孫康繼承了父親的職位,當時袁紹官渡之戰大敗而歸,曹操利用袁紹的幾個兒子相互奪權的機會,各個擊破,消滅了袁紹的勢力。

袁紹的兩個兒子袁熙、袁尚走投無路,前來投奔公孫康。公孫康不想得罪曹操,將袁紹的兩個兒子殺了,將首級送給了曹操。

公孫康除了安撫曹操外,更是帶兵大破高句麗,攻陷了他們的都城。高句麗人忌憚公孫康的實力,被迫遷都到了山城丸都。

高句麗被公孫康打得抬不起頭了,多次聯絡曹操,希望兩家聯手將其消滅,可這一計劃一直沒有成功。

公孫康在世期間,他揚威朝鮮半島,使高句麗不能趁著中原戰亂的時機入侵漢朝邊境。

對內,公孫康在遼東雖是獨立的諸侯,但明面上還是服從曹魏,死後被曹丕追贈為大司馬

公孫家族僅僅憑藉遼東這塊地方,就能在漢末三國時期屢屢擊敗來自高句麗的入侵,將其打得服服貼貼。

「力圖求穩」,曹魏鎮守邊疆的策略

早在曹操還未統一北方時,漢末諸侯公孫瓚等人就屢破外敵,威震塞外,成了戍邊強人。

曹操擊敗袁紹後,為了肅清袁氏的殘餘勢力,決定著手解決三郡烏桓入塞為害問題,他力排眾議,冒險遠征烏桓。

曹操部將張遼臨危不懼,面對多於自己數倍的烏桓騎兵,在曹操的授權下,指揮虎豹騎衝殺,將烏桓單于蹋頓斬於馬下,大破烏桓軍,取得了遠征的勝利。

赤壁之戰後,曹操一時間無法統一中原,將主要的精力放在了對付北方游牧民族身上,保護邊疆的安全。

面對北方的殘餘割據勢力,曹操採用了力圖求穩的方針,對遼東的公孫家族採用安撫的態度。

鮮卑和匈奴,曹操採取了分化瓦解的策略,公元218年,派遣田豫曹彰討伐北方的叛亂。

田豫大軍抵達易水,被烏桓埋伏下的機動騎兵包圍,在關鍵的時刻,他根據地形,用戰車圍繞成一個圓形的戰陣,然後用弓箭射殺烏桓騎兵,大破敵軍。

胡人無法攻破田豫大軍,出現潰敗之勢,田豫便命令大軍追擊,擊敗了支援烏桓的鮮卑部隊,擊敗了鮮卑首領軻比能

魏文帝時期,北方游牧民族強勢,田豫被任命為護烏桓校尉,率軍屢破胡人,徹底將他們打殘,維護了曹魏北疆的安全。

曹魏的北方邊疆群敵環視,有烏桓、鮮卑等游牧民族經常襲擾,搞得曹操也不勝其煩。

為了邊疆的安定,曹操親自征討烏桓,後續派遣了曹彰、田豫、牽招等名將鎮守邊疆,屢破強敵,鞏固了北方的安定。

東吳與蜀漢守邊疆也有壓力

不少人認為三國時期,守邊疆有壓力的只有曹魏一家,東吳和蜀漢不存在這樣的問題,這種想法是錯誤的。

北方有鮮卑、烏桓、南方也有山越、蠻夷,他們給東吳和蜀漢也造成了不小的威脅。

東吳常年飽受山越叛亂之痛,孫權身邊的主要將領都有山越平叛的記錄,尤其是黃蓋等人,打了幾十年的山越,為東吳的穩定立下了赫赫戰功。

孫權對山越採取了恩威並施的策略,丹陽兵戰鬥力強悍,孫權需要他們來擴充軍隊,壯大實力,對於不服從自己的山越部落,孫權也不會放任不管,採取派兵鎮壓的方式。

劉備夷陵之戰慘敗,國力大損,最終在白帝城病逝。劉備一死,蜀漢各地人心惶惶,南中雍闓叛亂,狼煙四起,威脅蜀漢的統治。

諸葛亮為穩定國內局勢,出兵征討雍闓等叛軍,採用了馬謖「攻心為上,攻城為下」的建議,擊敗叛軍,七擒孟獲而不殺,穩定了南中局勢。

在諸葛亮的恩威並施之下,南中地區的少數民族很少發生叛亂,諸葛亮為北伐大業,必須先要安定內部,平定叛軍。

結語

三國魏蜀吳亂戰打成一鍋粥,為何沒有外族入侵,是誰在鎮守邊疆?鎮守邊疆方面,北方的曹操壓力最大,南方的蜀漢和東吳國土面積較小,壓力較小一些。

總的來說,三國時期之所以沒有外族入侵,主要還是魏蜀吳三國都花了時間和精力,防守得當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