狄仁傑與包拯,一位來自唐朝,距現在1300多年,一位來自宋朝,距現在1000年,雖然不在同一個朝代,但是他們斷案如神以及公正廉明的形象在文學著作以及影視劇中都得到了充分的渲染,文學作品如《大唐狄公案》、《包公案》等,影視劇作品更是品種豐富如《狄仁傑之通天帝國》、《包公案》等。狄仁傑與包拯都是從基層做起,都做過縣知府、大理寺丞之類官員,基層事務少不了斷案。文學作品中與狄仁傑相關案件有斷指案、御珠案、銅鐘案…,與包拯相關的案件有牛舌案、狸貓換太子案、鍘美案…,但這些更多增加了想像與美化創作,代表了人類一直追求的真、善、美。
史書記載對比
狄仁傑在《新唐書.狄仁傑傳》有記載,說狄仁傑在擔任大理寺丞時高效處理了積壓案件,無一人冤訴,一年之內的案件涉及到一萬七千多人,這個效率與準確率都是前無古人的,簡單說就是專業、負責、信得過。
包拯的斷案在史書中是有確切記載的,如《宋史包拯傳》中牛舌案,以及其它記錄醉酒失金案,包拯在擔任知縣、知府、開封府尹時都頗有政績和名氣。
歷史現實中著名案件對比
文學作品是經過文學家加工的,帶有個人想像以及願景,本篇只講歷史現實中狄仁傑、包拯他們到底破過哪些案件。
狄仁傑破獲的案件細節在史料中沒有確切的記載,主要是年代久遠同時並無專門記錄案件文件流傳,導致資料匱乏。不過有一些佐證可以去腦補理解狄仁傑斷案能力,狄仁傑在寧州被稱為「狄使君」,使君是唐代官職,寧州就是現在的甘肅寧縣一帶,他勤政愛民,寧州多民族雜居,糾紛時常存在但是他都妥善處理化解,讓不同民族之間和睦相處,為百姓提供了安居的環境。在彭澤主政期間,他知曉民間疾苦,上書請求減免賦稅,緩解百姓困苦。這些只是佐證了他深入群眾,親近百姓,為百姓做了很多事,雖同探案無關,但是可以看出他個人品行端正,注重事實依據。
包拯最有名的別稱應該是包青天,他廉潔奉公,不畏強權,後世對他推崇至極。《宋史包拯傳》中唯一一次記錄包拯破獲的案件就是牛舌案,一位農家人牛被壞人割了牛舌死掉了,包拯採用了引蛇出洞以及人性弱點將一樁懸案破獲,確實驚奇。另一件案件也很巧妙,兩人喝酒,一人嗜酒如命,為防止財務因醉酒丟失將身上金子交給同伴保管,事後醒酒了找同伴要回金子,同伴否認了。包拯利用信息差,直接去嫌犯家要,嫌犯家人以為他已招供,就把金子給了辦差的。這兩樁民事案件其實破的很巧妙,不是簡單刑訊逼供,也沒有大刑伺候,而是利用各種弱點進行突破,執著於證據,同時也說明包拯破案不拘一格,天馬行空但也有理有據,用證據說話。
包拯曾經任開封府尹,這個位置他雖然做的時間不長,但是卻改變了制度,去除了弊端,不再讓冤訴無處伸張。其實就是簡化了辦案流程,例如如果你需要申冤,你先得寫狀紙,把狀紙交給主管訴訟的官員,這樣一來狀紙積壓、訴訟優先程度就很容易被操控,案件無法按時開展,包拯直接將公堂打開,外面架起鼓,有冤者拿著狀紙直接敲鼓就可以申冤,這就是簡化流程的典範,這一做法不僅體現了包拯的公正作風,更是將他為名申冤的品格凸顯了。
間隔300年,傳承不變
無論是狄仁傑還是包拯,時光流逝300年,精神傳承從來都沒有變。無論是史學家、文學家,還是普通人民,史學家、文學家對二者的清正廉潔、剛正不阿形象多有傳唱,普通百姓對於二者愛民體恤民間疾苦、為民申冤加以歌頌。民間也有紀念狄仁傑、包拯的祠堂,這就是至高無上的榮譽與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