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9年6月,陳獨秀曾在自己創辦的報紙《每周評論》上,發表過這樣一段話:
「世界文明發源地有二:一是科學研究室,一是監獄。我們青年要立志出了研究室就入監獄,出了監獄就入研究室,這才是人生最高尚又沒的生活。從這兩處發生的文明,才是真文明,才是有生命價值的文明。」
當時中國正是風雨如晦、災難深重,陳獨秀身在其中,發出這樣的吶喊。只是叫人沒有料到的是,這些話後來都被陳獨秀「不幸命中」了。
他曾在1913年、1919年、1921年、1922年,四度入獄,四次出獄,真的是「出了研究室就入監獄,出了監獄就入研究室」。
但到1932年第五次被捕的時候,陳獨秀就沒有以往那麼輕輕鬆鬆地重獲自由了。
圖/陳獨秀影視形象
1932年10月,其實陳獨秀已經不是共產黨黨員,他在1927年7月被以「犯右傾投降注意錯誤」而停職,又在1929年11月被正式開除了黨籍。
但即便是已經在黨內不擔任任何職務,甚至因為組織「托派」而被當作共產黨的內部矛盾,卻還是被上海市公安局逮捕了。
當時有人認為這是國民黨的「苦肉計」,希望以此讓陳獨秀屈服,為「黨國」效勞,但陳獨秀不理會這些「閑言碎語」,他只是把這次被捕,當作一次再普通不過的「家常便飯」。
所以,在從上海被押解到南京的列車上,在滿是鋼盔、鐵槍和刺刀的車廂里,陳獨秀酣然入夢,直到凌晨列車到站,才在夢中被押解員狠狠叫醒。
他從沒有把自己當作囚犯,也沒有因為囚犯的身份而自卑,所以在到南京後他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寫信給南京當局,要求添置衣物和棉被,因為他身體多病,被捕時沒來得及帶任何保暖衣物。
不僅如此,因為陳獨秀的名人身份,當時請求入獄採訪的新聞記者,如「過江之鯽」,絡繹不絕;還有不少人,單純是因為仰慕陳獨秀的書法,而請求入獄拜訪,希望陳獨秀「賜字」。
而陳獨秀對這些來訪者,也並不是都拒絕。當許多軍政部的青年,手持筆墨和幾寸長的小紙條,圍著陳獨秀,向他「索書」紀念的時候,陳獨秀就在監獄中,揮毫落紙:「先天下之憂而憂,後天下之樂而樂」、「莫等閑,白了少年頭」......
他應接不暇,直到將墨水寫完,才算是解了圍。不僅是他龍飛鳳舞、剛柔並濟的書法,令青年軍人們得者喜、失者憾,這些東方哲人的憂國胸懷、威武不屈的勇夫氣質,更是令人驚嘆,絲毫沒有低眉順眼的囚徒形象,有的只是氣吞山河的魂魄。
雖然在監獄,但陳獨秀非常受到尊敬,不僅是看押的士兵,所有人都對他另眼相看。
圖/陳獨秀書法
而在監獄外,同樣十分「熱鬧」。
1932年10月陳獨秀被國民黨羈押的消息傳出後,正如之前四次一樣,再度引起各方的呼籲和營救。這次營救的輿論,超過了歷史上的任何一次。這是一次社會各界的大營救。
先是國民黨內部。翁文灝、胡適及南京政府外交部長羅文干紛紛致電蔣介石,請求將陳獨秀一案交給司法審判,不要交給軍事法庭。從某種程度上說,這是對陳獨秀的一種特殊「保護」。
還有是學術界。上海學術界領袖蔡元培、楊杏佛、柳亞子、林語堂等,在上海《申報》公開發表文章,請求蔣介石「矜憐耆舊,愛惜人才」,放了陳獨秀,如此一來,「學術幸甚,文化幸甚」......
此外還有國際界。陳獨秀被捕當月,杜威、羅素、愛因斯坦等國際知名人士,紛紛致電蔣介石,營救陳獨秀,在國際上引起了軒然大波。
圖/陳獨秀
對此,蔣介石的態度是起起伏伏的。一開始,有不少人要求「清算陳獨秀」,因為他曾經是「赤匪的始作俑者」,應該正法,而沒有任何活命的可能。
但是,後來蔣介石還是妥協了,迫於國內學術界,尤其是國際界的壓力,考慮到之前幾次陳獨秀被捕後「熱鬧」的情形,他在11月24日致電南京:
「陳等所犯之罪,系危害民國之生存,國家法律對於此種罪行,早在法律上有明白的規定,為維持司法獨立尊嚴計,應交法院公開審判。」
如此一來,他才終於放棄了組織軍事特別法庭的念頭,改由法院公開審理。這給了陳獨秀本人極大的生存空間,也給了外界營救人士極大的希望。
圖/陳獨秀在獄中,影視形象
先是陳獨秀的北大學生傅斯年,於1932年10月30日在報紙上發文聲援,稱頌陳獨秀是中國革命史上「光焰萬丈的大彗星」。
而後是宋慶齡,他在10月31日從上海到南京,又乘飛機到武漢,為陳獨秀的案子,想訪問蔣介石夫婦。
還有蔡元培、胡適等人,紛紛向陳獨秀推薦辯護律師。尤其是陳獨秀「五四」以前的好友,民國大律師章士釗,還自告奮勇,請求義務為他辯護。
這麼多人要幫助陳獨秀,但沒想到陳獨秀卻特立獨行。當記者問他聘請律師一事時,他說自己沒錢請,而且他始終認為自己的案子,不需要請律師。
「行無愧怍心常坦,身處艱難氣若虹」,他堅信自己能為自己開脫,請不起律師,也用不著律師。
但即便是這樣,深知陳獨秀倔強秉性的章士釗,還是去了南京,主動卷進了這個政治漩渦。
圖/章士釗
說起陳獨秀和章士釗,他們其實是政治上的老搭檔了。1903年《蘇報》案發,他們一起迎難而上,創辦了《蘇報》第二的《國民日報》。期間,他們同進同出,同吃同住,日促膝談,意氣風發。
後來1914年在日本,陳獨秀又幫助章士釗創辦《甲寅》。只不過,後來由於政見相左,在章士釗當了段祺瑞政府的教育總長和司法總長後,兩人分道揚鑣,不談政治。
1926年「三一八」慘案震驚全國,陳獨秀氣憤之餘,致信章士釗,表示要跟他絕交。
從好友到政敵,對於陳獨秀的秉性,章士釗是再清楚不過了,他曾感嘆:陳獨秀是「吾弱冠涉世交友遍天下認為最難交者」,但即便如此,當1932年好友落難的時候,他還是堅持出面。
當時,章士釗已經是聞名全國的大律師,對於普通的訴訟案,即便別人高薪聘請,也難以得到他的承諾。但對於陳獨秀,他不僅主動請纓,還分文不取,為的就是將陳獨秀營救出獄。
對此,章士釗當時也被人傳頌「有古義士之風」。
對於舊友、政敵章士釗的「殷勤」,陳獨秀盛情難負,默認了此舉。
本以為兩大才子聯手,必然上演一出好戲,沒想到的是,法庭上卻出現了滑稽一幕。
圖/陳獨秀在獄中
1933年4月14日上午9點半,江寧地方法院,「肅靜!肅靜!」,隨著書記官的敲錘聲,陳獨秀被捕一案正式開庭審理。
先是陳獨秀入場,他環顧法庭,神態自若,好像伏筆寫作久了之後終於出來透口氣一般,勝似閑庭信步。
後是陳獨秀回答法官詢問,「本人陳獨秀,字仲甫,安徽懷寧人,住上海岳州路永興里,無業......」從容不迫。
三次開庭,陳獨秀有問必答,毫不畏懼。雖然有大律師章士釗在場,但陳獨秀並不領情,他竟然自己洋洋洒洒寫了一篇數千字的《辯訴狀》,併當庭大聲朗讀。
「余行年五十有五矣,弱冠以來,反抗清帝,反抗北洋軍閥,反抗北洋思想,反抗帝國主義,奔走呼號以謀改造中國者於今30年......若謂反動政府即為『危害民國』,此種邏輯難免為世人恥笑。孫中山、黃興曾反對滿清和袁世凱,而後者曾斥孫、黃為國賊,豈篤論乎?故認為反對政府即為叛國,則孫、黃已二次叛國矣,此荒謬絕倫之見也。」
陳獨秀慷慨陳詞,毫無囚徒的面色,駁得審判長面露難色,只能尷尬宣布:「依照法庭審理程序,由被告律師為其作辯護。」
隨後,章士釗從律師席上站起來,端正衣冠,掃視法庭,也開始了自己長達5600字的長篇辯護。
「本案當首本嚴言論與行為之別。言論者何?近世文明國家,莫不爭言論自由......基上論述,本案陳獨秀、彭述之部分.....實為公德兩便,謹狀。」
圖/蔡元培與陳獨秀
從下午1點到下午1點53分,章士釗連續不斷講了將近1個小時,口乾舌燥,頭暈眼花,腰酸背疼,本想與陳獨秀一起合作,爭取減刑甚至無罪,但萬沒想到好友不僅不領情,還讓他遭遇了律師從業生涯以來最難熬的一幕。
因為章士釗的辯詞里有諸如「清共而後」、「取犄角之勢以清共也」之類的措辭,陳獨秀對此感到非常不滿。
雖然章士釗的措辭有利於辯護,但在陳獨秀眼裡,「清共」二字就已經完全褻瀆了自己的思想,歪曲了自己的靈魂,哪怕只是權宜之計,也無法忍受。
因此,他先是在獄中對章士釗大聲地說:「行嚴,好意銘記,但以君之美意屈我之本意,實為仲甫所難從命也!」
後在法庭上,陳獨秀更是當著章士釗和法官的面,直言:「本人對律師辯護,有補充說明,章律師等之辯護,以其個人之觀察與批評,全系其個人之意見,並未徵求本人同意,且亦無須徵求本人同意。至本人之政治主張,不能以章律師之辯護為根據,應以本人之文件為根據!」
當時,不僅章士釗處於尷尬之境地,狠狠看了陳獨秀一眼,帶著多日的疲憊、怨憤,無奈嘆息,就連法官們也大惑不解:頑固不化!
旁聽席上更是一片轟動,響起了「真是不可思議」、「真乃革命家」、「英雄之氣」等議論的聲音。
無論是罵聲,還是掌聲,陳獨秀似乎都沒聽到,在章士釗等人抗辯結束後,竟只草草說了一句:「只請法官早些放我回家去。」頓時又引得法庭一陣鬨笑。
章士釗、彭望鄴、吳之屏等在座的律師,既生氣,又無奈,只能任由陳獨秀「胡來」。
陳獨秀認為自己沒有錯,因此不願意採納章士釗的辯詞,堅持按照自己的辯訴狀,但結果顯然不如他所意料。
4月26日,案件一審宣判。陳獨秀被判犯「叛國」罪,處「有期徒刑十三年,褫奪公權十五年」。
法庭宣布判決書後,陳獨秀起立憤然說道:「本人乃叛國民黨,並非叛國,以此不公之裁決強加於人,吾等定會上訴,以名是非!」
但法官根本不理會他的強烈抗議,陳獨秀被押回了看守所。
當時,心情最複雜的便是章士釗了,他辛辛苦苦,奔走呼號,為好友辯護,最終卻落得「豬悟能照鏡子」,這種結果對於聞名全國的大律師,實在是無地自容。
而陳獨秀對此也不在意,後來還對前來探監的好友汪孟鄒吐「苦水」:「行嚴真糟!你回去,馬上告訴他,我再也不要他替我答辯了!」
對於陳獨秀這樣「忘恩負義」的舉動,後來陳獨秀的好友伯烈武曾對陳獨秀的兒子陳松年說過:「你父親老了還是那個脾氣,想當英雄豪傑,好多朋友想在法庭上幫他的忙也幫不上,給他改了供詞,他還要改正過來....」
圖/陳獨秀影視形象
「暗淡了刀光劍影,遠去了鼓角爭鳴」,雖然陳獨秀從始至終對法院的「叛國」之說完全不接受,多次上訴,引經據典,為自己辯護。
但這個案子就像「禿子頭上的虱子——明擺著」,根本由不得陳獨秀、章士釗所能左右。這並不是一個單純的案件,而是多種政治力量之間的鬥爭。
最終,1934年7月21日,國民黨政府最高法院對陳獨秀做了終審判決,他被判處了有期徒刑八年。
最高法院的判決是終審判斷,只有執行而沒有再上訴的可能。很快,陳獨秀就被押解到南京老虎橋模範監獄,開始了自己最後一次,也是漫長的一次牢獄生活。
直到1937年8月,日軍轟炸南京後,陳獨秀得到減刑,走出監獄。五年後,1942年5月27日,陳獨秀病逝在四川江津一個不知名的村落,結束了自己充滿鬥爭的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