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央視新聞消息,當地時間3月26日,韓國首爾高等法院對韓最大在野黨黨首李在明涉嫌違反《公職選舉法》案作出二審宣判,推翻一審判決,判定李在明無罪。
當地時間3月25日,李在明出席涉貪腐瀆職案庭審。圖源:視覺中國
去年11月,首爾中央地方法院一審認定李在明作為總統競選人說謊,違反《公職選舉法》,判處他一年監禁、緩刑兩年。李在明隨後提出上訴。
今年2月26日,在首爾高等法院進行的上訴審理中,檢方提出李在明「說謊誤導選民」,理應「受到嚴懲」,尋求法官判處他兩年監禁。
此次二審宣判之後,如果檢方繼續上訴至韓國最高法院大法院,且大法院終審確定李在明刑期,李在明將面臨被剝奪選舉權、進而無法參選下屆總統的命運。
本月初的一項民調結果顯示,李在明被視為下屆韓國總統大選最熱門的候選人。
2月25日,韓國憲法法院舉行對現任總統尹錫悅彈劾案的最後一場辯論,預計將作出裁決。如果憲法法院支持彈劾,尹錫悅將被正式罷免總統職位,韓國須在60天內舉行新一屆總統選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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