蛹蟲草在食品生產和銷售過程中包裝標籤注意事項解析

蛹蟲草,又名北冬蟲夏草、北蟲草,這兩個又名是標準GB/T 12728規定的,當然,日常生活中也有把蛹蟲草俗稱為蟲草花的。蛹蟲草在2009年被原衛生部公告為新資源食品,在這個公告中明確了蛹蟲草的中文名稱、拉丁名稱、基本信息、生產工藝描述、食用量、不適宜人群、質量要求、使用範圍。公告信息詳見下面:

時間過了5年,在2014年,國家衛健委對蛹蟲草的食用量、質量指標要求和使用範圍進行了變更,去除了食用量和使用範圍的要求,變更了質量指標的要求。相關變更公告的內容如下:

經過2014年的變更後,蛹蟲草作為新食品原料的相關要求正式確定下來。目前,蛹蟲草經常用於食品加工中,或者作為食用菌進行單獨銷售,但是,很多生產企業和超市在使用或者銷售過程中經常會碰到關於蛹蟲草包裝標籤問題的投訴舉報,筆者藉助該篇文章把蛹蟲草生產和銷售過程中包裝標籤的注意事項進行詳細解析。

一、使用規範名稱。最好使用國家衛健委公告的規範名稱「蛹蟲草」,當然也可以使用標準規定的又名北冬蟲夏草和北蟲草,最好不要使用俗稱「蟲草花」。

二、標註不適宜人群。沒有標註蛹蟲草的不適宜人群是很多企業容易忽視的問題,因為2014年的變更公告以後,仍然保留了嬰幼兒、兒童、食用真菌過敏者的不適宜人群,這個不適宜人群需要在包裝標籤進行標註明確,如果不進行標註的話,則違反《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審查管理辦法》第十九條的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