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到老了才明白的道理,但為時已晚,很多人都是以凄慘來收場

人老了才明白的道理,但為時已晚,很多人都是以凄慘收場,一定要給自己留一條活路,有一部分的人就是自討苦吃,認為子女很孝順,這些事不可能發生在他身上

但是你別忘了,媳婦不是自己養的,女婿也不是親生的,父母的家永遠是子女的家,子女的家,壓根就不是父母的家,所以人老的時候不要把全部的房產早早的給子女,不管是閨女還是兒子,去他們家裡住幾天可以?就像走個親戚一樣,要是呆個一年半載的就會出現問題,讓人討厭

我在網上看到一個故事,父母花了300百萬給兒子買的婚房,兒子邀請父母一起過去住說是永遠不分開,曾經的承諾在婚後還沒有3個月,就得被迫搬走,幸虧有退休金,無奈去租了一套房子,當他們有孩子的時候,讓老倆過去看孩子,老人說了,再也不相信你們的話了,孩子我也不過,你們給我送過來我就看,讓我再去你那個家裡。我永遠不會再去了,太讓父母寒心了

當時兒子答應的好好的,才把產權給了她,過河拆橋,他說了不算,所以討老婆的時候一定要看親家的為人處事,如果不行的話,孩子也好不到哪去,一定擦亮眼睛,這就是城裡有錢人的生活,因為他們有錢,根本就不可能住在一起,兒媳婦呢,從來也不把公婆當成一家人,但是在農村就不一樣了,其實就一個兒子的,自古到今,還是住在一起,要是分開的話,讓別人笑話,說是不孝順,雖然也有不少矛盾發生,但他們天天住在一起,相互就是一家人

再說人老了住在子女家,由於自己沒有了生存的價值,創造不了財富,就得夾著尾巴做人,凡事就得小心翼翼,有苦不敢言,看不慣他們的生活習慣,說多了惹人家生氣,不說吧,憋在心裡難受,有些老人走到了這步才明白,但已經晚了,自己沒家住過著凄慘的晚年生活

所以呀,養兒育女是父母應盡的責任,不要把全部的希望都寄托在兒女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