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馬丁韓庄。
今天要講的案件,發生在一個普通的周六晚上,一個爛醉如泥的女人踉蹌走出酒吧後,竟從此人間蒸發。生不見人,死不見屍,她下落如何。究竟是還活著,還是遭遇了不測?如果她已不在人世,兇手又是誰?

大家最後一次見到卡洛琳·克拉比是在1995年11月11日。11月13日警方接到報警時,一時拿不准她到底是離家出走,還是出了什麼事兒。
報警的人是卡洛琳的丈夫丹尼,他說從周六開始就沒見過老婆了,警方忍不住有些納悶,那為什麼你拖了兩天才來報警呢?
丹尼露出了幾分尷尬的神色。
34歲的卡洛琳和丈夫丹尼住在華盛頓州一個名叫溫哥華的城市。她是波特蘭軍事中心的一個醫師,丹尼則經營著一家傢具店。

他倆都是二婚,各自從前面的婚姻帶來了一個孩子,本來兩人的感情挺好,但婚後磨合了一段時間,還是避免不了有些磕磕碰碰,就在不久前,他們才因為一點小事吵翻了天。

吵完之後丹尼就後悔了,於是他主動提出來,周末的時候把孩子送出去,夫妻倆來個二人世界。卡洛琳挺高興地答應了。
可是沒想到,到了11月11日周六的晚上,丹尼的弟弟忽然找到他,約他一起去喝酒看球賽。丹尼把答應老婆的事兒忘到了腦後,毫不猶豫地答應了下來。
當他跟卡洛琳提起時,卡洛琳氣炸了,跟他大吵一架。兩人火氣越來越大,原本想得挺好的「修復關係」變成了一場更為激烈的爭執,最終丹尼乾脆一摔門,直接走了。
他把老婆和煩惱都拋在腦後,和弟弟一起喝得很盡興。直到凌晨一點的時候,才想起來打電話回家說一聲。可是家裡沒人接電話。他估摸著大概是卡洛琳還在生氣,故意不接,不過,憑什麼要讓著她。
丹尼把心一橫,在電話里留了個言,說自己還要繼續喝,晚上就不回家了。
他繼續喝了下去,直到第二天早上回到家裡,發現家裡空無一人。
卡洛琳不見了。
他一開始沒放在心上,覺得妻子大概是在給自己點顏色瞧瞧,看他徹夜未歸,也乾脆出門玩了。於是,他不以為意地一頭栽倒在床上,呼呼睡去。

等他醒來的時候,家裡依舊空蕩蕩,卡洛琳仍然沒有回來。
他在屋裡轉了一圈兒,隨手摸起電話,才發現昨晚留的語音消息依舊未讀。
這說明卡洛琳並不是聽了他的留言後才賭氣不回家,她從一開始就徹夜未歸,比他還瀟洒。可現在已經過去這麼久,她竟然連個消息都沒回。
丹尼一邊生氣,一邊撥通卡洛琳朋友的電話,心裡盤算著找到她的時候該怎麼說更有力,可電話打了好幾個,每個人的回答都一樣——卡洛琳沒有聯繫過他們。
他這才意識到,情況似乎有些不對勁。難道卡洛琳真的生氣到這個地步,嗎?
11月13日是星期一,一大早丹尼打電話到卡洛琳的辦公室,心裡做了充分準備迎接她的暴風驟雨,然而電話鈴聲響了半天,最後接起電話的卻是卡洛琳的秘書。
卡洛琳居然沒有來上班。
她再怎麼生氣,也絕對不會拿工作開玩笑。丹尼拿起車鑰匙,喊上了弟弟跟他一起分頭找人,
兩人開始在溫哥華市四處尋找。他們開著車轉了好幾圈,最後終於在一家名叫「歐瑪」的酒吧外的停車場,發現了卡洛琳的車。

酒吧大早上還沒有開門,裡面也空無一人。
他們回到卡洛琳的車旁,發現車身沒有任何損壞,車門也鎖得好好的。丹尼記得,卡洛琳出門時帶走了她的手提包。他鑽進車裡翻找了一番,發現包和鑰匙都不在車裡,但在副駕駛座上,卻有一張被揉成一團的紙條。
丹尼展開紙條,上面是卡洛琳的筆跡,寫著幾個簡單的字:
「波特蘭飛洛杉磯。」
丹尼的弟弟湊過來看了看紙條,迷惑地問,難道她是離家出走去洛杉磯了?

在卡洛琳家人的堅持之下,丹尼打電話報了警。
1995年的時候,還沒有手機定位可以追蹤她的去向,但大家都覺得以她的性格,絕不會一聲不吭地離家出走。
距離卡洛琳最後一次被人見到,已經過去了將近70個小時,警方才正式以失蹤人口立案調查。
既然卡洛琳的車是在「歐瑪」酒吧外被發現的,那麼她最後露面的地方,很可能就是這裡。

但是「歐瑪」酒吧可不是什麼好地方,這裡是當地臭名昭著的藥販子聚集地。夜深的時候,經常會有人到這裡來倒賣大麻和毒品。換而言之,這個地方對一個單身女人來說,並不安全。
警探們等酒吧開門後,找到了酒保。酒保想了想,很快回憶起周六晚上的一個女人。
她一邊喝酒一邊還醉醺醺地跟著酒吧里的音樂瘋瘋癲癲地跳舞,跳累了就捂著臉哭。
警探問,當時她是一個人來的嗎?
酒吧回憶了一下說,是的,看起來她是一個人來的。後來好像有個男人進來把她扶了出去。
警探接著問,她什麼時候走的?扶她的那個男人長什麼樣呢?
酒保和其他的幾個顧客互相看了看,有人說她是10點45走的,又有人說是11點30。至於那個男人,大家模糊記得是個白人,普通模樣,可是沒人能說出具體特徵。
但有一點是可以確定的:卡洛琳離開時,醉得幾乎站不住,她的車卻還停在門外,那麼看來她要是離開酒吧的話,多半是坐了那個男人的車。
問題是這個男人是誰呢?

fbi有一個數據顯示,在女性失蹤或被害的案件中,將近30%的兇手是她們的丈夫或男友。而cdc 2017年的家庭暴力數據更觸目驚心:美國因家暴導致女性死亡的案件中,有50%的兇手是現任或前任男性伴侶。
所以,警方的第一反應就是把懷疑的目光投向了丹尼。
丹尼口口聲聲說,他們夫妻感情很好。可事實是,本來說好了周末是他們的「二人世界」,結果兩人卻各自喝酒,這怎麼看都不像感情融洽的樣子。
而且,卡洛琳的朋友透露,她最近甚至提過想離婚的念頭。
所以會不會是兩人吵得太激動,丹尼一怒之下對卡洛琳下了毒手?
丹尼的弟弟為他作證,那天晚上他們一直在酒吧喝酒。但問題是,親屬的證詞本就要打折扣,何況那晚丹尼的弟弟也喝得酩酊大醉,他真的能確認丹尼整晚沒離開過嗎?
警方進一步調查發現,丹尼和卡洛琳各自為自己買了一份23萬美元的人壽保險,受益人分別是對方。所以如果卡洛琳出了意外,丹尼就能領到這筆保險金。1995年的23萬美元,可不是一筆小數目。
幾天後,卡洛琳的家人雇了一名私人偵探,希望找到她的下落。偵探帶來了一隻搜救犬,讓它沿著卡洛琳的氣味追蹤她的去向,試圖弄清她從酒吧離開後到底去了哪裡。
然後那條狗一路小跑,竟一溜煙地直接把大家帶回到了卡洛琳和丹尼的住處。
當時警方在卡洛琳的卧室里,發現了好幾瓶止痛藥。有的時候,止痛藥的作用不僅是止痛,還會致幻,吃了之後產生飄飄欲仙的感覺,所以美國很多人吸毒,其實都是在過度服用止痛藥。卡洛琳的家人和朋友也都承認,她有藥物上癮的問題。
在服藥又飲酒的情況下,她幾乎不可能自己回家。酒保們說有個男人把卡洛琳從酒吧帶走。
那這個男人是誰,不是呼之欲出嗎?
不然他為什麼會在卡洛琳失蹤了好幾天之後才報警呢?

但是警方面對兩個問題。
首先丹尼的弟弟作證他在卡洛琳失蹤的那天晚上跟自己在一起,無論這個證詞是真是假,在找到相反證據之前,警方無法推翻這個說法。
其次,酒保雖然記得是個男人帶走了卡洛琳,卻無法指認這個男人就是丹尼。
因此即使警方心裡懷疑丹尼,也只能先錄個口供,然後放他回家。
在放走了丹尼後,警探們就琢磨,如果那天晚上丹尼帶走了卡洛琳,總得有個去處。那會不會有別人看見呢?
於是他們倒回去追溯,查看11月11日那天有沒有其他的報警記錄。
沒想到還真有。
11月11日午夜當地警局接到過兩通報警電話。
先後有兩個人報警,說那天晚上大概1點半左右,他們隱約聽見遠處傳來女人哭喊求救的聲音。值班警察放下電話趕了過去,卻沒發現任何異常。
警探把這兩件事聯繫起來,猜想那個呼救的女人,會不會就是卡洛琳?
傳來呼救聲的地方名叫「五角落」,是一片荒無人煙的曠野,雖然距離公路不遠,但周圍居民極少。
11日那天這邊晚上下了雨,地面滿是泥濘。附近來往的車輛不少,現在過去了整個周末,等警方趕到時,現場早已被來往車輛碾得一片凌亂,幾乎不可能找到什麼有價值的痕迹。
不過「五角落」這條路下去,有個加油站。警探多了個心眼,找到加油站的工作人員,調出了這裡的監控錄像。
根據報警電話提供的時間線,他們往回追溯,果然發現了一個可疑男人!
監控畫面雖然模糊,但可以看出,大約凌晨1點半,一個男人走進了加油站的洗手間。
從錄像中模糊不清的畫面上可以看到,這個男人穿著一件白色的長袖t恤,衣服的右下擺處有一團污漬,顏色深暗,看起來很像血跡。

遺憾的是,錄像畫質太差,男人的臉幾乎是一團模糊的影子,根本無法辨認身份。警方只好向加油站工作人員詢問:你們對這個人有印象嗎?
工作人員努力想了想說,是的,的確好像是有個人進來過。他們跟這人並不熟,偶爾見過幾次,但他不是丹尼,他們隱約記得他好像是叫史密斯。
且不說這個名字是不是真名,更令人頭疼的是,史密斯這個姓氏實在太普通,幾乎無從查起。
然而,幾天後,事情突然出現了轉機。
丹尼帶了一個人來到警局,說他知道這個「史密斯」是誰。
這個跟在丹尼身後的年輕人名叫達斯汀·約翰遜,他看起來非常緊張。猶猶豫豫地從口袋裡掏出了一份報紙。
報紙上是一篇關於卡洛琳失蹤的報道,不知道那個記者怎麼如此神通廣大,不僅知道了卡洛琳在酒吧被男子帶走的信息,甚至搞到了一張「五角落」加油站監控錄像的截屏。
報道上還提到了,這個男人的名字有可能叫史密斯。
達斯汀指著那張模糊不清的截圖說,「我認識他,他叫丹尼斯·史密斯。」
這個史密斯是達斯汀的舅舅。也是他的殺母仇人!

在達斯汀5歲那年的夏天,他的父母離婚了,到周末的時候,按照監護權分配,他得去跟爸爸住。但是當周一他回到家裡時,卻發現媽媽帕特里夏失蹤了。
大人們議論紛紛,猜測她是不是一時衝動離家出走,但達斯汀知道這不可能。媽媽再怎麼辛苦,也絕不會拋下他不管。
果然,一個星期後,有人在離家4個小時車程外的樹叢里,發現了帕特里夏赤裸的屍體,當時天氣炎熱,她已經腐敗得難以辨認。
小達斯汀永遠失去了最後與媽媽告別的機會。
那年的史密斯22歲,他當時還參加了尋找帕特里夏的組織,然而兩周後,他在證據面前不得不向警方承認,是自己親手掐死了帕特里夏。
1983年的時候,史密斯二級謀殺罪名成立,被判無期徒刑。可是,僅僅11年後,他就獲得了假釋。

史密斯在獄中服刑時,附近的教堂組織了一支專門幫扶囚犯的慈善小組,給監獄裡的犯人們獻愛心。其中一個女志願者愛上了史密斯,兩人甚至正式結成了夫妻。
可是在史密斯剛剛假釋出獄才兩個月的時候,他老婆就聯繫他的假釋官,說他在家裡喝酒嗑藥,完了之後就打人。
當初在史密斯申請假釋的聽證會上,他的心理醫生曾經明確警告,「他這輩子不能再接觸酒精和藥物,他只要沾一點點這個東西,就會完全失去控制。」
可是史密斯的假釋官沒當回事。
沒多久,那位女志願者受不了家暴,提出了離婚。史密斯不得不從老婆的房子里搬出來,他無處可去,只好搬回了自己父母家。
也就是說,史密斯成了達斯汀的「家人」,那個殺死他母親的男人,與他同住在同一個屋檐下。
那天達斯汀在報紙上看到卡洛琳失蹤的報道,立刻一眼就認出了那個名叫「史密斯」的男人。

警探調出丹尼斯·史密斯的記錄,發現達斯汀說的一切都是真的。
更關鍵的是,當他們拿著史密斯的照片去「歐瑪」酒吧時,雖然酒保們無法確認他就是帶走卡洛琳的人,卻想起來11月11日的那天晚上,史密斯也來過酒吧。
有了這個證詞,警方正式把史密斯帶到警局進行詢問。
出乎意料的是,史密斯看起來異常鬆弛,完全沒有被抓到把柄的慌張。當警探拿出卡洛琳的照片,他只是輕輕瞟了一眼,立刻就搖頭說:「我沒見過她。」
警探決定詐他一下,「有人看見你那天晚上把她從酒吧裡帶走了。」
史密斯愣了一下,立刻改了口,「好吧,我可能是跟她說過幾句話,但我沒什麼印象了。」
在來回拉鋸了幾次後,他又改了說法。
這一次,他承認了那天的確是他把卡洛琳扶出了酒吧。但他的解釋是,他只是出於好心,想送她上車,送她回家。可是卡洛琳不願意,非要跟著他上他的車。
「我怎麼能拒絕一位女士呢?」 他曖昧地笑了笑。
他接著說,他們回到了他的卡車上,在車裡發生了關係。但他強調,「是她主動的,她自願的。」
警探聽了感到有些不可置信,「她都醉成那個樣子,還能主動自願?」
史密斯面不改色地聳了聳肩。
「那後來呢?後來卡洛琳去哪兒了?」
史密斯坐起了身子,忽然很激動的樣子,「我們剛完事兒,突然有個男人衝過來,打開我的車門,把我們拖了出來。」
那個男人手裡揮舞著一根棒球棍,嘴裡罵罵咧咧地。他看到醉醺醺衣衫不整的卡洛琳,眼睛像要噴出火來,立刻伸手揪住了卡洛琳的頭髮,把她拖下了車。
本來史密斯還想上去攔一下,但那個男人暴烈的樣子太恐怖了,他覺得自己也犯不著為了個露水情緣的女人去冒險,就又退回了車裡。
然後他看著那個男人拖著卡洛琳的頭髮上了車,開走了。
「那個男人長什麼樣?你還能認出來嗎?」
史密斯很快地點了點頭。
警探隨即拿來一本嫌疑人相冊,放到他面前。讓他從裡面認人。史密斯慢吞吞地一頁一頁翻過去,過了十幾分鐘,他才悠悠地停下來,指著一張照片說,
「就是他!」

警探接過相冊,照片上的人——赫然是丹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