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孝順教育方式很特別,每個月我將我的工資分成了三份,一份是自己花,剩下兩份就是給我的兒子和女兒的。根據他們的孝順程度,我會在月底進行添加。我覺得這樣的教育方式能夠讓我的孩子們意識到孝順是需要付出行動的。
然而,兒媳卻不理解我的做法。她認為只給兒子一份工資是不公平的,因為我們家只有兩個孩子,兒子負責出錢,而女兒負責出力。在我住院期間,女兒幾乎沒回家,而兒子和兒媳卻只關心花銷。兒媳以此為借口不斷嘮叨著,聲音雖然不大,但我和女兒都能聽到。心裡我感到後悔,或許我一開始的做法有些偏心。
為了讓他們理解我的用心,我邀請了兒子和女兒回家共進晚餐。我拿出一本記錄了每個人在我身上的花銷的本子,向他們解釋了我為什麼給女兒的紅包要多於兒子的。女兒在我身上花費了更多的時間和精力,陪我在病房度過了一個月,而兒子卻很少來看望我,甚至在我出院後也沒有幫我做過任何事情。所以,我覺得女兒更應該得到更多的獎勵。
當兒子和兒媳看完記錄後,兒媳臉色十分不高興,提出了我沒有考慮到的要求:她認為我們的財產應該分為四份,其中一份是給孫子的。兒媳認為只有有了孩子才能稱為我們家的真正孩子,所以他們應該得到一份財產。
我想了一會兒,覺得兒媳的要求也有道理。我決定將房子作為給孫子的遺產,但要求他每個星期來看望我一次,陪我聊天,並在他上中學後每個周末過來幫我幹活。如果他能堅持下去,房子就留給他。兒媳聽完我的要求後不再說話,我也不理會她的表情,告訴他們該回去了。
我認為孝順是需要行動來體現的,而不僅僅是口頭上的表達。我用錢來激勵我的孩子們孝順我,儘管財產不能帶走,但至少我希望他們在行動中能夠明白,孝順不僅僅是說出來的,更是需要行動的。而對於孫子和外孫女,我希望通過留下房產,喚醒他們心底的那份沉睡的孝心。我深信,即使只有一點點的孝心,也是有意義的。
做父母不能一味偏心,我曾經的做法或許會讓兒子更加自私。利用我的退休工資,我希望能夠培養出一個孝順的孩子。在我看來,這樣的教育方式或許更加符合傳統的家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