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我不知道你多大?你有沒有30歲?之所以我要問你年齡,是因為你遇到了人家都是離婚,帶著小孩的女孩子,都還用愛這個詞,我就覺得有點欠妥。當然,如果你是20多歲的小夥子,那麼用愛這個詞我也覺得可以,但是怎麼覺得彆扭啊?
我今年36歲,我比你應該略大幾歲吧,但是這個愛字我已經有十幾年沒有想起來了,說是肯定已經說過,但是十幾年了,我已經沒有想起來世界上還有這個詞了,就是因為在經歷了生活磨難之後,什麼愛不愛的都是扯淡!我們其實都是為了過日子,而那些愛與不愛的,那是小夥子們跟小姑娘們談的問題,那是校園裡面說的,而到了社會,到了有小孩的家庭,你還談愛不愛那都沒意義了?那更多的是責任與習慣。
那麼你說愛上一個帶著小孩的女孩子,如何說服你的家人接受這個事情?我覺得首先你還是要自己摸清楚底細,這個女孩子對你是如何的感覺,是想跟你湊合著過日子,還是想讓你幫她還房貸,還是想讓你幫她養孩子?這些問題先搞清楚之後,我們再來做決定,或者我們先一起住一段時間,然後看看雙方在這個住的過程中有沒有產生大的摩擦?我們再來做決定。
為什麼我們要對這個問題這麼糾結呢?這是因為不是我們對離婚的女孩子有什麼特殊的看法,而是當她一個女孩子有了小孩之後,她這個人生階段完全都不一樣,她心裏面有80%的心思都用在她的小孩身上,然後這個小孩還牽著另外一端的繩子,他的父親隨時都會導致你們家庭和睦的影響因素,你這些我問你有沒有考慮過?這種情況下,婚姻絕對不是你們兩個人的問題,也不是你們兩個家庭的事情,弄不好就是三個家庭甚至四個家庭的問題,你要好好的掂量一下。
所以我也同意你家人的觀點,讓你不要太衝動地做出決定,先過一段日子,冷靜冷靜,一切雙方都好好的,認清自己,也認清對方,摸清底細看自己有沒有能力承受這一切?不要到頭來一切成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