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一篇報道,主意是不應以離婚為榮地去曬離婚證。這個挺好的,我們不應該讓其這樣發展下去,對未來來說終究是個不好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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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現象已經成為一種風氣,在現在看來,離婚不再屬於不光榮的事情,反而眾多人支持著;其中的緣由道理不能說完全沒有,但我們能不能從自己本身點出發,從一個人能成為什麼樣子的人出發,再去看待離婚,是不是就不一樣了呢。
什麼離婚是主因,家庭的不和睦、雙方的潛在性格暴露、長輩的干預一方的不作為等等都是現在普遍存在的離婚因素之一;為什麼說是之一呢,婚姻是兩個人愛情的結晶這句話已經不流行了,很多兩個人不相愛只是單純地為了結婚而結婚,而這種婚姻的離婚概率可以說是五五開;還有一個就是雙方認識時間過短,被表面現象初印象迷惑了雙眼,用一時的快樂去定義一輩子的快樂,最終在日復一日的生活中被打出了原型,覺得已經不再是當初的樣子,很堅定的去說一句我不愛你現在的樣子了我們離婚吧這種不負責任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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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裡我想提倡本來就很相愛的兩個人,能走到婚姻是件很幸福的事情,我們應該更加珍惜愛護,婚姻不是愛情的墳墓,是愛情的繼續,這隻需要你的一點點努力,和談戀愛沒結婚的時候一樣,可以為了對方做一些讓對方開心的事情。
婚姻的到來不代表你的愛情就結束了,這種想法只會加速讓你本來美好的愛情分道揚鑣。要改變被網路覆蓋給你的錯覺,婚姻並不是愛情的墳墓,而是愛情的持續;我們應該始終如一地保持著這一份對對方的愛意,多一些體諒,在雙方都很難的時候,將對方看成你的朋友,你會怎麼對待你的朋友呢?是不是會有很大的寬容度對吧,那麼對待自己親近的人,為什麼不可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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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為生活而努力,不光是生存的問題,往高尚的層次講,將生活過得開心愉悅,不管對方如何,這都是你這個人優秀的結果,只有人本身的優秀才能讓生活如此多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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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生活不如意,多想想自己的優缺,是不是還有可以改善的空間,就當做為了更好的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