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川,1977年出生,高中文化,四川一位普通的農民。和妻子朴某結婚多年,屬於普通的農村家庭,日復一日過著平常人的生活。然而2019年這一切原本平靜的生活軌跡發生了改變。
楊川懷疑妻子朴某出軌了,總覺得她在偷偷和別人聯繫,已經背叛了他和他們的家庭。這個對妻子朴某不忠的念頭如同一劑毒藥,一天天蠶食著楊川對妻子的愛和他自己的一顆平常心。因此,往日平靜的生活被打破了,兩口子時常會發生爭吵。就這樣過了幾個月時間,8月份的一天,雙方爭吵中發生了拉扯,造成朴某腰部軟組織挫傷,已經厭煩了丈夫的懷疑和無休止的爭吵的朴某一氣之下回到了娘家。
妻子走後的一個月時間裡,楊川並沒能找到心中的平靜,給自己的感情生活一個出口。而是繼續陷入懷疑的陰雲之中,既會覺得被背叛生出的恨意,又會念及多年夫妻之情和最初的美好的愛意,依然在愛恨中飽受折磨。
9月份的一天,妻子朴某打來電話,要楊川去她娘家所在的存在商量離婚的事情。這對楊川來說有些意外,因為之前妻子也在爭吵之餘提過離婚,但是沒有真正的走出這一步,而楊川內心裡雖然陷入懷疑的深淵,深受其苦,但是他並沒有任何離婚的打算,只是被愛恨交織的情感左右著,沒有明確的對未來的打算,所以他的想法是緩緩就過去了,妻子會回來繼續生活。妻子這次的堅決對他有些意外和不知所措。收到妻子的信息後,楊川便在約定的時間出發去岳父所在的村子。
出發前不知道是出於什麼考慮,楊川把自家的尖刀藏在了電動車裡,正是這一舉動,為悲劇的發生埋下了伏筆。楊川並沒有直接開電動車到岳父家,而是放在了房子後面的路邊,步行進入家中。
岳父、母請了同村的兩人進行說和,好聚好散。因為楊川對於離婚是沒有任何打算的,只想著把朴某接回去繼續過日子。因此也就是商談半天沒有任何結果。邀請的同村兩人便陸續回到自己家裡去了。此時已經天黑,楊川提出要接走妻子朴某,因為有爭吵到推搡受傷在線,妻子家人也是擔心後續兩口子沒有法子繼續生活,都堅決支持朴某決定,所以在楊川提出接走人要求後,直接驅趕楊川走人。楊川便離開了岳父家。
但是他並沒有回家,而是走到電動三輪車處取出了那60厘米長的尖刀,提刀再次欲到岳父家裡節接人,快到家門口,楊川考慮了下,把刀子放到地里,然後走上門去。同時,其岳母楊某因為擔心楊川繼續糾纏,安排朴某到鄰居家過夜。此時楊川再次登門,和岳父和岳母楊某直接發生了爭吵。再次無果被趕出的楊某已經失去了理智,以為妻子不可能再回去繼續跟他一塊生活了,也沒有一個關於以後如何生活的打算能讓他找回理智,而突然之間所有的怨和恨意沖昏了頭腦,作出了不好的決定。
楊川到地里拿起刀子闖入岳父家中,之間猛烈敲擊朴某居住的房間,而此時出來開門的確是妻第朴某某,失去理智的楊川朝著其腰部刺去,朴某某逃跑並跌倒,楊川追趕繼續捅刺朴某某的臉部、胸背部等部位。朴某某妻子蘆某出門查看,被楊濤用尖刀劃傷腹部及手臂。蘆某大聲呼救,楊川朝院壩旁的魚塘跑。
其岳父、及岳母楊某聞聲出門查看,其岳父追趕楊濤至院壩階沿處時被楊濤刺中腹部。其岳父見狀拿起竹棒追趕楊濤至入戶路口院壩處,被楊濤刺中腹部兩刀致死。同月27日凌晨1時許,楊川撥打「110」報警,並於凌晨3時許主動派出所投案。
經鑒定,岳母楊某系被他人持單刃銳器捅刺致肝臟、腹主動脈、脾臟破裂大出血死亡;岳父、妻弟朴 某某本次損傷均構成重傷二級;蘆某本次損傷構成輕微傷。經過法院最終判決,判處楊川犯故意殺人罪,判處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決定對被告人楊濤限制減刑。
這是一起因感情糾葛最終釀成一死三傷的慘劇。楊川不該在感情漩渦中不可自拔,而應該理智起來,如果感情確實已經破裂無法複合應當選擇放手,放過對方也徹底讓自己解脫。
生活中遇到感情無法彌合的情況,當事人一方可能會出於支付的彩禮、孩子的扶養等等問題困擾而選擇不同意離婚,而這些問題都有解決的方法。比如支付了大額彩禮短期女方要求離婚的,法院會要求退還大部分彩禮,而子女扶養即使在離婚情況下,扶養孩子一方可以要求另一方支付撫養費,這些都不是以對方同意為前提的,不同意之間可以起訴解決。因此,遇到困擾應當和親朋好友或者專業人士商量、諮詢,找到解決問題的方法。而不能一味陷入情感的死胡同出不來,以致情緒失控發生不好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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