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充分發揮我省高等教育資源優勢,打造從招生錄取到留省就業的人才培養模式,2024年我省組織實施了「『振興龍江』強基固邊專項定向就業招生計劃」(簡稱「振興龍江計劃」),項目推出後,考生報名踴躍,社會反響良好。2025年,省教育廳聯合有關部門和企業重新修訂出台了《「振興龍江」專項定向招生計劃實施方案》,進一步擴大了項目實施範圍,其中,「固邊計劃」由邊境縣(市、區)擴大到全省縣級及以下基層事業單位;參與計劃的國企新增了中國一重集團。「振興龍江計劃」列入2025年我省普通高考本(專)科批次錄取,歡迎廣大考生踴躍報名。
一、項目設置
落實國務院振興東北專項定向就業招生部署,設立「振興龍江」專項定向就業招生計劃。根據各地各單位實際需求,每年從我省普通高考考生中專項招收師範、醫學、農業、林業、水利相關專業學生,畢業後定向安排到省內縣級及以下教育、衛生、農業、林業、水利等系統事業單位(事業編)和北大荒集團所屬農場、龍江森工集團所屬林業局、中國一重(企業崗)等集團相應崗位工作。
二、培養學校及資助政策
「振興龍江計劃」由省屬公辦高校承擔培養任務。省教育廳根據各地各單位人才需求變化、招生錄取情況、高校培養能力等因素,適時進行綜合研判,做出調整優化。報考邊境縣(市、區)固邊計劃、強農計劃、興林計劃的學生資助政策按《「振興龍江」強基固邊專項定向就業招生計劃實施方案》(黑教規〔2024〕1號)文件執行(學費由用人單位負責予以補助,住宿費由培養高校負責予以補助);報考省內其他縣(市、區)及以下單位、中國一重學生學費由用人單位補助,住宿費由學生本人支付。
三、錄取方式
實行單獨代碼、計劃單列、平行志願錄取,錄取分數不低於招生院校所在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對於原報志願投檔結束後仍未完成專項計劃的院校,進行徵集志願錄取。
四、項目實施
「振興龍江計劃」由省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牽頭組織實施,相關成員單位包括組織、教育、人社、機構編製、財政五部門,項目辦公室設在省教育廳。
(一)固邊計劃。由省內各縣(市、區)根據本地所屬教育、衛生、農業、林業、水利事業單位的人員結構、編製及崗位空缺情況徵集崗位和專業需求計劃,由各地審核匯總後,以縣(市、區)人民政府名義報送省教育廳。省教育廳綜合考慮高校培養能力、畢業生履約率、招生考試等因素,統籌核定固邊計劃年度招生規模和分校分專業招生計劃,並指導相關高校做好專項學生錄取和培養工作。學生畢業後在各縣(市、區)統籌下,協調行業主管部門組織用人單位與畢業生根據定向崗位辦理錄用手續,落實事業編製及相關待遇。
(二)強農計劃。由北大荒集團根據基層農場人員隊伍實際結構、產業發展需求及急需崗位情況徵集崗位需求計劃,由集團審核匯總後,以集團名義匯總報送省教育廳。省教育廳綜合考慮高校培養能力、畢業生履約率、招生考試等因素,統籌核定強農計劃年度招生規模和分校分專業招生計劃,並指導相關高校做好專項學生錄取和培養工作。學生畢業後由北大荒集團負責組織畢業生按照協議約定和用人單位人事管理相關制度,為畢業生落實具體工作單位(企業崗),並簽訂勞動合同,約定服務年限。
(三)興林計劃。由森工集團根據集團基層林業局人員隊伍實際結構、產業發展需求及急需崗位情況徵集崗位,由集團審核匯總後,以集團名義報送省教育廳。省教育廳綜合考慮高校培養能力、畢業生履約率、招生考試等因素,統籌核定興林計劃年度招生規模和分校分專業招生計劃,並指導相關高校做好專項學生錄取和培養工作。學生畢業後由森工集團負責組織畢業生按照集團人事管理相關制度,為畢業生落實具體工作單位(企業崗),並簽訂勞動合同,約定服務年限。
五、履約管理
「振興龍江計劃」學生實行服務期制度。學生入學時須與錄取培養學校、定向就業單位主管部門簽訂「三方協議書」,約定畢業時(須取得畢業證書、本科生須同時取得學位證書)定向回到報考簽約服務縣區(企業)工作,並承諾工作滿6年。
學生在校期間出現觸犯法律、違反校規校紀被開除學籍或未達到畢業要求,沒有取得畢業證書等無法履約情形的,應按協議約定退還全部補助費用,由培養高校收取並按資金補助來源單位分別退還相應縣區財政或集團財務。學生在本、專科就讀期間不得轉專業,不得報考碩士研究生,不享受優秀本、專科生推免政策。學生因應徵入伍原因不能履行協議的,須提出中止協議申請,經用人單位同意並報學校書面備案後,暫緩履約,服役期滿後提交繼續履約書面申請可繼續履行協議。
培養高校負責「振興龍江計劃」學生離校前違約管理,學生在本、專科就讀期間選擇違約只能退學。學生畢業時違約須一次性退還其在校就讀期間所享受的全部學費、住宿費補助費用,並繳納該費用100%的違約金,相關情況計入個人誠信檔案。學生畢業後,發生未按協議定向回到報考簽約服務地(企業)工作或工作後未達到服務期限要求等情形的,須按協議約定退還全部補助費用,並繳納該費用100%的違約金,由服務單位收取並按資金補助來源單位分別退還相應縣區財政或企業財務。
固邊計劃畢業學生,協議服務期內可在本地區同層級單位間流動,不得通過考試(遴選)、調動、借調等方式離開本地區。強農計劃畢業生,協議服務期內可在用人單位內部流動。興林計劃畢業生,協議服務期內可在集團內部流動。
審核 | 於佳 責編 | 武智勇 編輯 | 胡珊珊
審核 | 於佳 責編 | 武智勇 編輯 | 胡珊珊
審核 | 於佳 責編 | 武智勇 編輯 | 胡珊珊
審核 | 於佳 責編 | 武智勇 編輯 | 胡珊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