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各位老司機來說,開車上路最怕遇到的一定是一小部分不按套路出牌的非機動車騎行者,尤其是現在用電動車的朋友很多,高峰時期出行,人多車多的情況下,很容易出事兒。開車出行,不小心撞上了旁邊的電動車怎麼辦?人受傷了,該怎麼辦?可能很多人第一時間會非常慌張,害怕被訛,不知所措。但如果能第一時間做出正確反應,可能會降低事故引發的損失和責任。
最近兔兔在網上看到一篇帖子,說如果開車撞到非機動車之後,擔心被訛,可以做幾點避免,第一點就是要求對電動車進行一個鑒定,因為國內相關的電動車的技術參數有著很嚴格的規定,比如說像是電動車的最高車速不能超過25km/h,電機功率不能大於400W,另外整個車身的重量不能超過55公斤等等。
如果說鑒定完之後這台電動車不符合這些標準,就屬於違規的非機動車,應該算作是機動車屬性,根據電動摩托車國家標準的規定:40公斤以上、時速20公里以上的兩輪車稱為輕便電動摩托車或電動摩托車,視同機動車輛管理。這種情況下如果這個電動車車主沒有摩托車駕駛證的話,就會面臨罰款甚至拘留的後果。所以說如果開車撞了電動車之後,做出這樣的要求的話,電動車車主就會反過頭來求著你和解。
聽起來的話大家是不是感覺好像挺有道理的,對於我們車主來說確實算是一個辦法,不過理論是理論,現實是現實,實際生活當中可能並不會像大家想像的這麼美好,並且即使鑒定對方的電動車屬於違法電動車了,也影響此次事故的責任認定或者賠償,該擔的責任一樣少不了,頂多交警會對對方進行處罰,但是並不會對我們的損失減少。
首先如果說真的和非機動車發生碰撞,第一時間先不要去糾纏到底是誰的責任的問題,責任應該怎麼劃分的問題,如果是在有人員傷亡的情況下,先撥打120救人,這是首要的任務,然後再撥打保險公司的電話和報警電話。
然後就可以等著交警到場來進行事故處理和劃分責任了,在這種情況下不管是非機動車撞了我們的車還是我們撞了非機動車,哪怕是甚至我們的車就停在停車位上沒有動,電動車或行人自己撞上去了,如果和解不了非要經公的話,雙方的車子肯定是要被交通事故科給扣留的,現場一般不會當場處理,需要到交警大隊進行調解。
這裡需要提醒大家的是,如果選擇私了的話,絕對不是所謂的掏錢私了,必須是書面私了,即達成包括「事故事實」和「賠償協議」在內的書面《當事人自行解決交通事故協議書》,因為掏錢私了後,因為事故現場已經不復不存在,事故責任無法認定,一旦引起糾紛,我們就有口說不清了,後患無窮。
調解的時候一般來說都會走我們車輛的保險,所以大家不要糾結於定誰的責任,如果自己自認倒霉認個全責,然後心平氣和的跟對方去商討一下,走車輛的保險,就可以很快的把車從交警大隊提出來。而如果非得要定個責任劃分一下,即便和非機動車定了五五開的責任劃分,這個時候再走保險的話,也是優先走我們機動車的保險,如果不夠的話再由電動車車主進行承擔。可能大家聽到這裡覺得不公平,但是這是兔兔身邊一個朋友真實遇到過的案例,至於為什麼呢?問就一句話,因為非機動車屬於是弱勢群體。
哪怕是像上面說到的車子放在路邊沒動別人騎車撞上去了,也是同樣的處理流程,這才是現實,所以兔兔才會說理論和現實完全是不一樣的。所以兔兔在這裡還是想勸勸大家,要想避免被訛的話,首先就是開車一定要牢記安全意識,其次就是行車記錄儀一定要安裝,特別是面臨一些碰瓷行為,可以很好的維護我們自己的的權益,然後就是車輛的保險,尤其是三者險和醫保外用藥的保險一定要買全。
只有這樣才能夠做到後顧無憂,而如果說真的要掰扯掰扯劃分責任,大家會發現對於機動車車主來說,一般都不會那麼公平,不知道大家對於這樣的事情是怎麼看待的呢?歡迎留言說出你的看法,或者你曾經是否有過這種經歷,你又是如何處理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