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狀是因為小潑皮在新郎新娘結婚那天鬧洞房鬧過了頭,惹得新郎火起,和小潑皮動了手,被小潑皮打得鼻青臉腫。新郎官兒哪咽得下這口惡氣?便告上衙門。
康熙年間,上海寶山縣,一個夜晚,縣令府內燈火通明,李宏才正專心處理公務,而此時卻突然傳來了僕人急促的呼喚。
「縣令大人,有一位前來告案的新人,說是有一樁鬧洞房的案子需要您來審理。」僕人焦急地稟報。
李宏才微微一愣,鬧洞房的案子,這倒是不常見。他頗有些不解,但隨即便命僕人將新人請進來。很快,一個面帶慍色的青年被領進了縣令的書房。

「你是告案的新人嗎?」李宏才詢問道。青年恭敬地行禮,答應了一聲:「正是,屬下是剛剛完婚的新郎官,劉安寧。」李宏才略微點了點頭,示意他繼續。
劉安寧有些激動地說道:「大人,我有一樁冤屈的事情要告狀。就在前幾天,我與白芸新婚,本是歡天喜地的大喜之日,然而卻被同村的小潑皮陳小龍給攪黃了。」
他的語氣中充滿了怨憤,李宏才示意他平靜一些,繼續傾聽。
劉安寧繼續道:「那天晚上,我們正在洞房花燭夜,陳小龍突然闖了進來。本來我還以為是來給我們道喜的,誰知他卻在洞房裡鬧了個不亦樂乎。

陳小龍那混混嘴裡還不乾不淨,不僅翻遍了新房,鬧得不可開交,甚至還將對新婦動手動腳。」
李宏才聽後心中一動,似乎明白了事情的大致經過,但他仍然耐心等待劉安寧將整個事情述說完整。
「大人,我心情當時已經糟糕至極,忍無可忍之下,我和陳小龍爆發了爭執,然後我們……我們就動了手。可是,我承認我功夫確實不如他,最後反被他打了一頓。」劉安寧帶著一絲羞愧說道。
李宏才深深地看了眼鼻青臉腫的劉安寧一眼,他似乎明白了整個案情,但還是決定讓劉安寧繼續述說下去。

劉安寧嘆了口氣,繼續說道:「我明白這是婚禮上的鬧洞房,但陳小龍的行為實在太過分了。我和白芸本是想在洞房花燭夜中留下美好的回憶,誰知卻被他毀了。
我這口惡氣實在是咽不下,所以我告上了衙門,希望大人能夠為我主持公道。」
李宏才深思熟慮了片刻,對劉安寧點了點頭。「好,我明白了。你先在縣衙稍作等候,我會對此事進行調查和處理的。」李宏才鄭重地說道。
劉安寧感激地點了點頭,他終於感到一絲的安心。李宏才轉身敲了敲桌面,命令僕人傳喚陳小龍進來。片刻之後,一個年輕的小夥子被領到了縣令的書房。

「你就是陳小龍?」李宏才冷冷地看著他。陳小龍有些緊張,但還是點頭承認。「我聽了劉安寧的訴說,你對此事有何解釋?」李宏才嚴肅地質問道。
陳小龍理直氣壯地說道:「回稟大人,新婚三日無大小,這是自古以來的規矩,那劉安寧太過計較,打他也是因為他先動手的,我只是為了自保。」
原來,所謂的「新婚三日無大小」原來是指在新婚夜入洞房之後的頭三天,無論男女長幼,都可以入洞房看看新媳婦。
這個習俗的重點並不在於看新媳婦,而是為了逗新娘。在這個特殊的時刻,甚至可以用葷話來逗逗羞澀的新媳婦,以營造歡樂的氛圍。

縣令李宏才一聽到小潑皮的解釋,心中不禁一陣尷尬和為難。他對於這種風俗並不陌生,畢竟作為地方官員,他也需要了解並尊重當地的傳統風俗。
雖然這種習俗在當時看來有些不雅,但考慮到尊重和包容,他也不便輕易駁斥。畢竟這個事情鬧開了也算難堪,李宏只能當和事佬,當眾批評訓斥了陳小龍一頓,然後就讓他們回去了。
在古代,婚姻被視為幽陰之禮,與現今熱烈的慶祝氛圍截然不同。周代以前,婚禮儀式缺乏今天的熱鬧與歡慶,甚至「婚禮不用樂,幽陰之義也。婚禮不賀,人之序也。」
這種環境一直持續到漢代。然而,隨著時代的變遷,人們開始逐漸重視婚姻的喜慶和歡樂,婚禮的氛圍也逐漸變得熱烈起來。

而直到漢宣帝時期,政令才首次對婚禮不賀的現象進行肯定。政府認識到婚姻是人倫之大,婚禮是行禮樂的一部分。
這個政策的頒布為婚禮慶祝和祝賀奠定了基礎,也為後來的婚慶風俗提供了充分的空間。而鬧房習俗的來歷則與驅邪避災緊密相關。
相傳古代紫微星曾降臨人間,發現一名披麻戴孝的女子跟隨新郎隊伍,實際上是邪魔附身。紫微星建議眾人在洞房內盡情嬉戲、開懷笑談,用歡聲笑語將邪氣驅逐。
這一建議催生了鬧房的習俗,將歡樂與祈福融為一體,讓新人在笑聲中踏入婚姻的新階段。
在古代社會,婚姻往往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經常是「盲婚啞嫁」,這也意味著新人在婚前往往沒有機會進行相互交往和了解。

這種情況下,夫妻雙方可能會在婚後初期感到陌生和局促,而鬧房環節的重要性就顯得尤為突出。鬧房環節的設計,就是為了幫助新人們跨越這個障礙,加深彼此的了解,從而更好地建立起夫妻關係。
同時,鬧房不僅僅是一種歡樂的娛樂活動,更是一種社會性的儀式,有助於幫助新人打破陌生感,互相熟悉,從而更快地融入夫妻的角色。
然而,要注意,鬧洞房也是有藝術的。低俗的婚鬧不應該是目標,合理的鬧房應該有分寸,有文化。一個成功的鬧洞房應該是在鬧中有親情,在鬧中縮短彼此的距離,而不是隨意的調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