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兒童的心理活動是一件很有趣的事情,無論接觸到這件事的哪一方面都會沉迷其中。這其中最明顯的事實或許就是必須為了理解某一特定行為而去了解兒童生活的全部歷程。兒童的每一個行為都表達了其全部的生活和個性人格,因此如果我們不了解這種隱藏在其行為中的生活背景,就很難理解兒童的某些行為。對於這些行為表現我們稱為「人格的統一性」(unity of personality)。
這種統一性的發展就是行為和行為的表現方式協調統一為一個單一模式的過程,這在兒童幼年時期就開始了。生活的需求迫使小孩用一個統一的模式做出應對,而且這種應對環境的統一模式不僅構成了孩子的性格,也使其所有行為個性化,從而與其他孩子相區別。
人格統一性這一事實,通常被大多數心理學流派所忽略。即使還沒完全被忽略,也沒有得到應有的重視。結果我們可以發現,心理學理論和精神病學實踐會經常將一個特別的手勢或者一個特殊的表達方式孤立出來進行研究,彷彿它是一個獨立的存在。有時這樣一種手勢或表達會被稱為一種情結,且它們被假定可以從個體的整體行為中孤立出來。但是這樣一個過程其實類似於從一整段旋律中挑出一個音符,而且嘗試著拋開整段旋律而只去理解這一個音符的意義。這樣的做法顯然不合適,但是被廣泛地傳播著。個體心理學不得不站在反對這種廣泛傳播的錯誤的做法立場上,因為如果這種錯誤被應用於兒童的教育,那麼將會對兒童造成很大的危害。這一點在對兒童的懲罰理論中體現得尤為明顯。
如果一個小孩做了招致懲罰的事情,通常會怎麼樣呢?的確,在某種意義上人們會考慮小孩的整體人格留給人們的總體印象,但是人們常常考慮更多的是孩子的缺點。因為如果一個兒童多次重複同一個錯誤,老師或家長就會帶有偏見地看待他,且會認為其無可救藥。但是如果一個兒童表現良好,只是偶爾犯錯,那麼人們就會基於兒童留給人們的總體好印象而不會那麼嚴厲地懲罰他,這也是一個事實。儘管如此,這兩種實例還是沒有觸及問題的根源,即我們應該基於對兒童人格統一性的全面理解,來探討這些錯誤發生的根源。這種理解不當就好像我們試著去理解單個新音符的重要性,卻將它從整段旋律中隔離了出來。
當我們詢問一個小孩為什麼懶惰時,我們不能指望他能夠認識到我們想了解的根本原因,而這個原因對於我們了解其整體人格來說具有關鍵作用。同樣,我們也不能期待他會告訴我們他為什麼撒謊。對人性有深邃理解的蘇格拉底,有一句流傳千年的諺語,至今還常常在我們耳邊響起,即「了解自己是一件多麼困難的事情」。既然這樣,我們還有什麼權利要求小孩回答如此複雜深奧的問題?即使是心理學家,恐怕也很難回答這些問題。為了更好地理解個體某一行為的重要性及其所表達的意義,我們首先要用方法和理論來理解兒童的整體人格。這並不意味著要去描述孩子做了什麼和如何去做的,而是要去理解孩子對於所面臨的問題採取的態度。
下面的例子向我們展示了了解兒童整體生活環境的重要性。這裡有一個13歲的小男孩,他還有個妹妹。5歲之前,他是家中唯一的孩子,父母對他關愛有加,但這時妹妹出生了。以前男孩周圍的每一個人都非常樂意滿足他的每一個願望。這位母親也毫無疑問地對他溺愛嬌慣。同時,他的父親是一個溫厚和藹、喜歡安靜的人,也很享受兒子對他的依賴。因為父親是一個長年在外的陸軍軍官,所以自然而然地,兒子和母親比較親近。他的媽媽是一個聰明、善良的女人,她總是嘗試著滿足這個依賴性強又頑固的兒子的每一個要求。即便如此,她還是會常常為兒子的沒有教養和威脅的手勢而惱火不已。於是,他們之間的關係開始變得緊張,這主要表現在兒子想不斷地欺壓母親—他命令她,取笑她。總之,無論何時何地,他都明顯表現出自己的不愉快以引起母親的注意。
雖然這個男孩的行為很讓他的母親惱火,但因為他並沒有特別惡劣的本性,母親還是容忍了他,如幫他整理衣服,輔導功課。這個男孩總是相信,母親會幫助他走出任何一個他陷入的困難。他無疑是個聰明的小孩,像同齡人一樣受到了應有的良好教育,而且在小學的時候成績還不錯。但是直到他8歲時,他發生了一些明顯的變化,使父母再也無法忍受和他之間的關係。他不僅完全自暴自棄,玩世不恭,以此來控制母親的情緒;而且,一旦他得不到想要的東西時,就會去拉扯母親的頭髮。他絕不會讓母親得到片刻安寧,他常常去擰她的耳朵或者掰她的手。他也拒絕放棄自己的惡作劇,而且由於他妹妹的長大,他更加固守自己的行為模式。很快,他的小妹妹就成了他惡作劇的新目標。他並不會真的傷害小妹妹,但是他的妒忌已經顯而易見。他的惡劣行徑始於妹妹的誕生,因為從那時開始,妹妹在家庭中處於有利位置,吸引了大家的關注。
需要特彆強調的是,如果一個小孩的行為開始變壞或者某些新的不良行為開始出現,我們不僅要考慮這種情況開始的時間,還必須要考慮它產生的原因。這裡的「原因」一詞只能勉強使用,因為人們一般不會理解,為什麼妹妹的出生就是導致哥哥成為問題兒童的原因。儘管人們不了解,但這種情況還是經常發生,原因是哥哥對妹妹的存在有著錯誤的認識。這不是一個嚴格的物理學意義上的因果關係,因為我們不能斷言,一個新生孩子的誕生就一定會導致一個年長孩子的墮落。也許我們可以說當一塊石頭落地的時候,它下落的速度和方向是一定的。但是,通過個體心理學所給出的調查研究,我們有一定的權利聲稱,在心理「墮落」方面,這些嚴格的因果關係並不能發揮太大作用,反而是個體所犯的那些大大小小的錯誤在起作用,而且這些錯誤會影響他們未來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