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前127年,也就是千古第一阳谋“推恩令”正推行得如火如荼之际的某一天,汉武帝的弟弟赵王刘彭祖,突然向武帝上书告发:主父偃在主持“推恩令”过程中,假公济私、收受贿赂。
对于刘彭祖这个人,史学界给出的定论是“为人巧佞,喜持诡辩伤人”;结合他此次“整治”主父偃的操作来看,这个结论那是相当靠谱!
为什么这么说呢?
首先,刘彭祖知道彼时主父偃正是汉武帝身旁的红人,所以,他们没有像其他人一样,攻击主父偃“恃宠而骄、把持朝政”——因为,他知道那样做是毫无意义的,搞不好还会引火烧身!
所以,刘彭祖单刀直入,直接状告主父偃为了一己私利,破坏武帝的“削藩”大策。
面对这样的指控,多疑的汉武帝肯定会审查一下主父偃的。
赵王彭祖惧,上书告主父偃受诸侯金,以故诸侯子弟多以得封者。
再者,刘彭祖选择上书告发的时间点非常关键——当时主父偃正好外出公干,不在中枢——这样一来,就有效杜绝了主父偃从中斡旋的可能,尽最大可能做到一击必杀。
果然,一向“讨自己喜欢的”弟弟上书告发“宠臣”阳奉阴违、破坏国策,汉武帝立马“上头”!
而刘彭祖发动攻击,最为关键的一点还在后面:
当时,主父偃正在按照汉武帝的指示,在齐国(汉廷的藩国)审理齐王“违法乱纪”之事。
不用想,我们都知道,养尊处优惯了的齐王那真是一屁股烂事。
主父偃查明的齐王最为主要的一条罪责就是:正值青春年少的齐王刘次昌与自己的姐姐私通。
朋友们!可千万别小看这一条罪名。
在“独尊儒术”之后,对于诸侯王来说,乱伦这种事远比其他违法乱纪之事更为严重;因为,它的发生,直接显示着王侯德行有亏,汉廷完全“礼法”褫夺其王爵。
在此前不久,同样是诸侯的燕王刘定国,就是因为与父亲的姬妾私通,而被主父偃发现,进而被褫夺王爵,自杀身亡的。
燕王定国与父康王姬奸······主父偃从中发其事。公卿请诛定国,上许之。定国自杀,国除。
所以,当齐王知道了主父偃已然掌握了自己的丑事之后,胆小如鼠的他,竟然直接自杀了。
本来王侯自杀这种事,也不算什么大事——毕竟从刘邦开始,汉廷就一直致力于“削藩”——那死得诸侯王多了去了。
但是,此事巧就巧在,赵王前脚告发主父偃在外打着天子的旗号欺凌王族,收受贿赂的奏章刚刚被武帝御览完毕,紧接着汉廷就收到了,齐王(在主父偃的逼迫下)自杀的消息。
天下肯定没有这么巧的事!
结合以上种种,我们不难断定:身为诸侯、与“推恩令”有着直接利益冲突的赵王刘彭祖,早就想收拾主父偃了,他的此次发难是蓄意为之。
正在对刘彭祖的奏章处于狐疑阶段的汉武帝,在得知了齐王自杀身亡的消息之后,立马就怒了——好你个主父偃,竟然敢打着朕的旗号胡作非为!
以上种种是史书上,关于主父偃为何被下狱问罪的记载,但是,青史君觉得,其实,还有一种可能:面对刘彭祖的举报,本来汉武帝还想着糊弄一下、保一保主父偃的;但是,恰在此时齐王死了,武帝就不好在拉偏架了。
于是,权倾朝野的主父偃下狱。
及齐王自杀,上闻,大怒,以为偃劫其王令自杀,乃征下吏治。
在狱中,被一顿修理之后,主父偃承认自己确实接受了诸侯的贿赂,在主持推恩令的过程中,给某些人开过绿灯;但是,对于“残虐王族”的指控,他是打死也不敢承认的。
在文章开篇时,我们已经明确过:此时正值“推恩令”推行的关键时期,再加上主父偃这个人虽然私德有亏(贪污),但是,架不住人家脑子确实好使,汉武帝一时还离不开他。
所以,按照刘彻当时的想法是,对于主父偃,教训一下就算了,毕竟,还有用!
然而,由于主父偃能力超群,在其受到汉武帝简拔之后的几年间,独得帝王宠信,这样一来,就导致了很多朝中大臣坐了“冷板凳”,妒火中烧的他们,早就想把主父偃“先除之而后快”了。
于是,善妒的御史大夫公孙弘,果断抓住时机,他只用一句话,就给主父偃的生命画上了句号!
公孙弘是这么对汉武帝说的:齐王自杀,没有留下子嗣,按照律法,齐国的封地已经尽数归于朝廷了;但是,这件事到底做得有些“过分”,如果不找一个背锅侠出来,臣恐怕天下诸侯会心生怨恨!
一边是天下最为富庶的诸侯国,一边是还有点用处的“宠臣”——汉武帝或许犹豫了一下,但他绝不会做出错误的选择——于是,主父偃被诛灭全族!
偃服受诸侯金,实不劫王令自杀。上欲勿诛,公孙弘曰:“齐王自杀,无后,国除为郡入汉,主父偃本首恶。陛下不诛偃,无以谢天下。”乃遂族主父偃。
青史君说:
所谓,木秀于林风必摧之!
从赵王刘彭祖告发主父偃的罪名之巧妙、时间点拿捏之精确,以及公孙弘的适时“补刀”的理由之充分来看,“主父偃之死”绝对是内臣与藩王之间的一次联合行动;为了成功,他们甚至连汉武帝都裹挟其中——给了一个武帝不得不杀主父偃的理由的!
一个人的本领再大,再得老板宠信,也架不住这样的攻击啊!
不得不说,整人,他们真是专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