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解读 | 嘉定区产学研合作项目

一、主管部门

嘉定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二、政策依据

《嘉定区产学研合作项目扶持资金管理办法》(嘉科〔2019〕19号)

《关于发布2022年嘉定区产学研合作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三、申报时间

2022年6月7日—2022年6月23日

四、扶持政策

A档项目扶持资金原则上为项目投入经费的50%;B档项目扶持资金原则上为项目投入经费的30%;C档项目不予扶持。单个项目扶持资金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五、支持领域及支持范围

(一)支持领域

全面支持面向集成电路及物联网、新能源汽车及汽车智能化、高性能医疗设备及精准医疗、智能制造及机器人等符合区域科技创新发展要求与产业政策导向的产学研合作,支持针对疫情防控的检测设备、检测试剂、消毒设备、疫苗及抗体药物等领域的产学研合作项目。

(二)支持范围

1、支持企业围绕自身技术难题,与高校、科研院所及相关研发机构开展产学研合作,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

2、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及相关研发机构围绕科技成果转化与市场应用,开展科技成果中间试验、工业性试验、工程化开发及示范应用等。

3、支持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及相关研发机构组建联盟,围绕核心技术和共性关键技术攻关、科技成果转化及推广应用等,开展产学研协同创新。

(三)项目执行周期

项目要求于2020年1月1日后启动(以协议或技术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且在申报前实施完成并通过验收。

六、申报条件

除满足前述相应条件外,申报单位还须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单位在嘉定区注册并依法纳税;

2、申报单位与合作方签订合作协议,明确界定投入、分工、知识产权以及合作成果的归属、利益分配等各方权利义务;

3、申报项目符合区域科技创新发展要求与产业政策导向,且已经实施完成,并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在申报本指南项目前,已经获得区级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再进行申报。

七、申报材料

(一)《嘉定区产学研合作专项申报书》

(二)附件材料

1、申报单位与合作方签订的产学研合作相关协议或合同以及项目开展费用明细、发票、银行转账凭证等;

2、申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法人证书),上一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

3、申报单位及合作单位的企业法人公共信用信息查询报告;

4、申报项目验收报告;

5、与申报项目相关的其他资料,如知识产权证书、检测报告、查新报告、科技奖励等;

6、特殊行业需提供资质证书;

7、联盟合作项目的申报单位需要提供联盟章程(或盟约)和联盟成员单位名单(包含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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