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十三级一般都是副师级以上干部,但老资格团级也能评上十三级

记得小时候住在一个军级部队机关大院。大院宿舍分四个等级:一级部长楼(副军和正军)、二级部长楼(副师和正师)、科长楼(副团和正团)和普通宿舍(营级以下)。

但我发现,我的一些小伙伴的父亲,在单位里只是科级干部,因为人们都叫他们“某某科长”,但他们却是住在二级部长楼,享受二级部长的住屋待遇。开始我也觉得奇怪,后来才知道,他们虽然职务是团级,但是行政级别却是十三级。

当年行政级别有一条“区分线”即,行政十三级以上属于“高级干部”,行政十三级一下属于“普通干部”。所以这些职务虽然是团级的干部,行政级别达到十三级的,也能够享受高级干部待遇,住屋分配在二级部长楼。

五十年代初期在评定军队干部行政级别的时候,一般是按照干部当时的职务,再再加上个人资历来确定的。相同的职务有不同的行政级别,相同的行政级别也有不同的职务。比如行政十三级能够从正团到正师,横跨四个个职务(含准师)。

我们大院的那些十三级的“科长”,大多都是抗日战争早期(1937年左右)参加革命的。六十年代初调整行政级别时,职务虽然没能够进入副师,但资历达到十三级的标准,所以也就进入高干行列。他们也就从科长楼搬入二级部长楼了。同时出差坐火车享受软卧包厢(当年坐火车软卧包厢需要工作证和介绍信的),生病住院时安排高干病房等等。

到了1979年部队再次调整行政级别时,这些十三级的团级干部,大多数都已经退居二线,很少再调整进入行政十二级的了,有些年纪大的已经离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