拥军工作,绝非仅仅停留在口头上,它永远都在不断推进的路上。没有任何一个省、市或地方敢宣称自己的拥军工作做到了极致,堪称第一。
退役军人优待证问世后,大家纷纷讨论哪个地方对退役军人的优待做得最好。有人提及江苏,特别是南京,但江苏南京自己从不自诩第一。就拿农村年满 60 周岁老兵的老年生活补助来说,陕西省规定每当兵一年补助 95.94 元,目前我尚未发现有其他地方比陕西的标准更高。
然而,陕西即便在拥军工作上有出色表现,且经济并非最发达,也不敢说自己是第一。由此可见,拥军工作只有不断改进、越做越好,而不应自满于“最好”。
当下,我有时会看到一些战友反馈,部分政策范围内的拥军工作,在一些地方实际上并未完全落实到位,这确实需要不断改进。
我给大家举几个具体例子,来说明为何很多战友对此纠结。比如,退休工人有退休金就不能领取老年生活补助,基本上各地大多如此。这种情况下,对于不能享受的政策,向战友解释清楚,大家也能理解。但对于战友本应享受的政策,就理应落实到位。可有些地方却称没有政策规定,这就需要相关部门认真核实究竟有无此项政策。
这段时间,类似纠结的情况较多。就像我在西藏工作了整整十年,所以格外关注在西藏工作的年限,在退休后工龄是否会增加的问题。
比如在西藏高海拔地区工作一年,是否算一年零三个月。昨天我和一位战友交流,他办理退休时,当地就不认可这种折算方式,要求部队开证明。即便部队开了证明,当地依旧不认可。而恰好我的档案里,干部处已将我在西藏工作的时长及应折算的情况放入档案。
所以我退休时肯定会关注此事能否落实,毕竟多两三年工龄,每个月的退休工资多两三百块钱是很有可能的。那么,为什么有些地方就落实不了这件事呢?是不是真的没有这个政策?地方部门确实需要深入研究。一句“没有这个政策”,可能就会让许多本应享受政策的战友无法受益。
还有关于军人在部队立三等功,退休时退休金是否要增加 5%的问题。我大概看到过类似文件,规定军级以上单位授予的三等功,退休工资要增加 5%。但有的单位在办理退休手续时,却称没有这个规定。如此一来,之后大家就只能慢慢去找文件。如今互联网便捷,找到文件后又会引发诸多纠缠。
所以,我们的业务部门一定要认真学习文件规定,对于文件的历史沿革,若有新文件替代旧文件,也要清楚明晰。当退伍军人咨询涉及自身切身利益的政策时,务必解释清楚。退伍军人的一件小事,对他们个人而言,往往意义重大。每项工作实际操作起来都并非易事,这一点大家都能理解。
真心希望更多地方能够将退役军人的优抚工作、拥军工作,以及军人家属的优待工作等,都越做越好。如此,我们的社会才会更加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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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重声明:本人纯属“野生博主”,既非军转部门工作人员,也非行业领域专家,只是一名退役军官,所有推文均为个人推断和经验分享,如有雷同,纯属巧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