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部队服役了十几年,其中有近十年是在连队度过的。从新兵到老兵,从战士到干部,亲历了连队的方方面面,尤其也遇上了一些棘手的问题,需要用智慧耐心细致地处理。处理的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处理的不好,小矛盾可能酿成大事故。最后覆水难收,追悔莫及。
大概是1978年的一天,我们营的另一个连队,传来一个令人震聋发聩、目瞪口呆、不可思议的爆炸信息:一个战士由于与他人产生矛盾,提着菜刀把好几个战士砍了,自己也寻死未成;所有伤者都送到部队医院抢救。
我们当兵的那个年代,连队发生打架斗殴的情况,不能说绝无仅有,但非常非常少。提刀砍人,更是闻所未闻。一下子砍伤多人,绝对是天方夜谭啊!
却原来,这个砍人的老兵与连队炊事班的几个炊事员,由于吃饭打菜产生了矛盾,干了一架。炊事员几个人是老乡,几个人打一个,当然老兵吃了亏。后来连干部在处理这件事儿时,没有一碗水端平,而是只给了老兵一个人警告处分(进档案),几个炊事员只在全连大会上作了检讨。
老兵不干了,找连干部说理,说要处分都处分,凭什么就我一个人受处分,他们就不处分!连干部说,事情是你挑起的,打架是你先动手的,所以要处分你!
被处分的老兵不干了,牢骚满腹。此时,连队指导员也没有跟进思想教育工作,以为小事一桩,出不了大事。谁也没想到,这个老兵也是极少数爱钻牛角尖、认死理、铤而走险、不计后果的人。这种人剑走偏锋的人,日常生活中非常少见,但偏偏就出现了!老兵本想用枪解决问题,由于连队枪支管理严格,他才用菜刀的。半夜三更,他踢开炊事班的门,找到与他打架的几个炊事员,一通乱砍,酿成惊天大案。
事后,砍人者被军事法院判处无期徒刑,被砍的炊事员伤好后退伍,连队四位连干部全部转业。
部队当年出现这样的案件比例很低,但居然在我们营里发生了,连干部都觉得很“冤”。实际上,回过头来反思一下,这个案件完全可以避免。如果连队干部不是简单武断地随意给老兵一个处分;如果能够做好老兵的思想教育和解释工作;如果能够一碗水端平双方各打五十大板;如果能够把打架双方叫到一起做自我批评化解矛盾;如果连队干部不放任自流而是亡羊补牢;如果……没有这么多如果!关键是掉以轻心了。掉以轻心就要付出巨大代价的,这是教训,也是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