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商务厅、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推动新时代河北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若干措施》自今年1月19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鼓励创办中小微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若干措施》提出,培育壮大人力资源服务力量,鼓励创办中小微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对个人创办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并符合有关政策的,可按规定享受税费减免、一次性创业补贴、场地租金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等政策。对入驻创业孵化基地的初创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可按规定给予房租物业水电费补贴。鼓励各地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引进国(境)内外知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每引进一家全球综合排名500强、全国综合排名100强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总部或区域总部(独立法人)在河北注册并正常运营满一年,给予10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励。
《若干措施》提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符合现行政策规定条件的,可享受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符合相关规定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可按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对符合条件的产业园给予专项补助
《若干措施》提出,围绕国家和我省重大发展战略和区域规划,以中国石家庄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为核心,构建环京津、环省会两个人力资源服务产业集聚区,支持雄安新区建设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每年认定1至2家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指导有条件的市、县(市、区),依托国家级和省级新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等产业集聚区域,建设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做到多点突破、全面覆盖,积极构建“一核两区多点”的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格局。对获准建设的国家级、省级产业园分别给予600万元、300万元一次性专项补助,新设立的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每年促进新增就业人数不少于1000人。
《若干措施》提出,发挥中国石家庄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引导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围绕当地产业发展需求,广泛吸引优质高端机构入驻,不断优化产品业态结构。
人资服务机构引进人才可获得补助
《若干措施》提出,贯彻实施“人力资源服务京津冀区域协同地方标准”,引导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对标达标和参加等级评定,对评定为“AAAAA”级的服务机构给予10万元补助,评定为“AAAA”级的服务机构给予5万元补助。
《若干措施》提出,加强对人力资源市场事中事后监管等措施,以加强劳动者的社会保障为重点,妥善解决劳务派遣和劳务外包中的保障不足问题,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加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体系建设,每两年评选10家省级“人力资源诚信服务示范机构”,每家给予5万元补助。
《若干措施》提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引进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或者急需紧缺人才的,可以根据引进人才的层次、数量按照规定给予补助。对引才成绩突出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政府购买服务、领军企业评定、机构等级评定、诚信机构认定等工作中予以倾斜。
支持合作共建培训基地和实训基地
《若干措施》提出,开展人力资源服务领军人才评选,积极推荐纳入各级各类高层次人才评定、扶持范围,并享受相关人才待遇。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力资源服务业人才参加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考试和职称评审。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与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合作共建人力资源服务培训基地和实训基地,培养行业发展所需人才。
《若干措施》提出,对吸纳重点群体就业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和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对提供求职招聘、保障用工等就业创业服务的经营性机构,按规定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助政策;对开展就业见习的,按规定给予就业见习补贴;对符合条件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相关技能培训的,按规定纳入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范围。
■文/河北青年报记者张蕾
■编辑/裴红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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