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重要条款学习之--【饲养动物致害责任的一般规定】
一、案例
2021年1月1日,王女士带着自己的宠物狗去到公园遛玩,在溜达的时候,遇到了几个出行的人。出行的人群中也有几个小孩子,因为喜欢宠物狗,于是便上来围观。想着自己的宠物也很温顺,加上围观的人也都挺喜欢宠物,于是王女士也没太在意。忽然,不知怎么回事宠物狗直接咬了旁边围观人一口。虽然立即送去医院打了狂犬疫苗,但是受害者陈某却不愿意就此罢休,要求王女士赔偿。但王女士认为,是小孩子自己来逗狗玩才被咬的,如果他们不来逗狗,狗是不会咬到的,便不承认赔偿。请问王女士的说法是否有法律依据?
(案例来源于网络)
二、问题提出
1、饲养的宠物咬人要不要承担责任?什么情况下要承担责任什么情况下不用承担责任?
2、什么情况下可以减免动物饲养人的责任?
三、民法典规定
《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 【饲养动物致害责任的一般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四、律师分析意见
1、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所以,动物饲养人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的饲养人要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
2、但如果是因为被侵权人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损害的,可以适当减免动物饲养人的侵权责任。比如被侵权人故意去招惹他人饲养的动物,或者故意伤害他人饲养的动物造成被他人饲养的动物侵权,或者明知他人饲养的动物不能接近仍接近造成的,可以适当减免动物饲养人的侵权责任。
五、结论
本案虽然是路人去逗王女士饲养的小狗玩,但是王女士并未禁止他人靠近自己饲养的动物,甚至允许他人靠近,在此情况下路人被王女士饲养的动物咬伤,一般情况下王女士要承担侵权责任的。至于是否可以减免部分责任,则视当时客观情况而定。也即路人在逗狗的过程中是否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而导致被狗咬了,有则可以减免部分侵权责任,否则不能减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