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服务非公企业 浙检在行动
湖州市检察院 ▍检察开放日
2016.12.23
9:00 am
12月23日上午,湖州市检察院开展“服务非公企业 浙检在行动”检察开放日活动,首次把检察开放日场所放在企业一线——永兴特种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
孔璋检察长通报全省检察机关及湖州检察机关服务非公企业情况

孔璋
湖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全省检察机关服务非公企业工作情况通报
省检察院认真贯彻中央、省委的重大决策部署,提出以绿色司法理念作为高水平推进检察工作的引领,把服务非公企业作为践行绿色司法的重要抓手,示范引领,以上率下,在全省检察机关掀起服务非公企业的热潮。
1
加强对服务非公企业工作的组织推进
2
围绕服务非公企业加强和改进检察司法办案
3
加大力度推动服务非公企业工作不断深入
湖州市检察机关保障和促进非公企业健康发展的做法
1
摸清需求,着力明晰服务保障非公经济的载体方式
了解企业需求
搭建联系平台
2
突出打击,着力震慑侵犯非公经济发展的各类犯罪
严惩侵犯非公经济发展的刑事犯罪
严办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
3
立足服务,着力保护非公企业合法权益
建立涉企案件办理机制
加强侦查措施适用审查
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

沈亮
湖州市人民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主要有三个目的,一是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使检察工作进一步向社会各界开放;二是以此为契机,搭建“零距离”的沟通交流平台;三是宣扬法治精神,营造全社会共同维护公平正义的良好氛围。
高兴江
永兴特种不锈钢有限公司董事长

湖州市人民检察院将“检察开放日”放在永兴特钢为各位代表与湖州检察机关近距离交流提供了一个很好的机会,并从永兴特钢的发展历程、企业概况、产品应用三个方面向与会人员作了介绍。
听TA们怎么说

吴建新
湖州雀跃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董事长
“
这次“检察开放日”座谈会让我们中小企业更加了解检察机关的职能,为我们维护自身权益提供了更多路径。希望检察机关今后在办理金融类案件时多方采证和沟通,并扩大检察监督的层面和力度。

叶嫣嫣
湖州市翔顺工贸有限公司总经理
“
这次“浙检在行动”活动体现了检察机关法治为民的理念,为民营企业营造了绿色健康的发展环境,这个活动很务实。今后我们应从我做起,做好上情下达的桥梁作用。

朱万里
湖州台骏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
“
作为一名企业家,经常参加经济类、金融类、形势分析类的讲座,我们非常需要被普及法律类的知识,希望今后检察机关可以把企业聚集起来,请法律专家来为我们授课。

杨京军
浙江东唐人律师事务所律师
“
现在非公有制经济在国民经济中占的比重是很不容小觑,而在浙江这个民营经济大省,非公有制经济更是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随着非公有制经济地位的提升,检察机关加强对他们的保护和服务作用越来越重要。检察院应建立与非公有制企业的联系平台,双方形成良性互动的关系。

加强侦查监督 维护公平正义
14:00 pm
12月23日下午,湖州市检察院在院会议室举行“加强侦查监督 维护公平正义”检察开放日活动,聚焦检察侦查监督工作。
钟伟锋副检察长通报全省检察机关及湖州检察机关侦查监督工作情况


钟伟锋
湖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今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秉持绿色司法理念,坚决贯彻依法少捕慎捕的方针,严把案件质量关,不批准逮捕率高于全国平均数,就监督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两类案件总量在全国各列前茅。
湖州检察机关依法履行侦查监督职责,不断强化侦监队伍建设,服务湖州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全面贯彻刑事司法政策,加强生态文明司法保护,做好维稳安保工作,加强侦监队伍建设,全面提升综合能力。
听TA们怎么说

滕凌云
市政协社法委主任
检察机关现在面临着司法体制改革和监察体制改革双重改革,这就要求侦监工作需要创新创亮,从两个方面着手:一是侦监工作向前延伸向后延伸;二是批捕起诉要综合考虑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

应加强对自身侦监阶段的监督,提高办案人员司法理念,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办案,注重客观证据的搜查,避免冤假错案的发生,维护司法公信力。
”

李青
浙江丰景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有限公司董事长
最近出现的电信诈骗案件很多,检察机关对此非常重视,作为公民,希望今后这类案件越来越少。另外,希望检察院能够告知一些需要帮助的企业合法的法律救济途径。
”

吴萍
市妇联童星园总园长
希望检察院在今后能加强对环境、食品药品、电信诈骗等民生类案件的侦查力度。
”

陆虎林
湖州江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
目前空气污染日益严重,对于政府花大量人力物力整治的河道,有些经营者还是视若无睹,希望检察机关能够在整治这些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

彭秋波
浙江省第九地质大队 核工业262大队副书记、工会主席
自从党的十八大以来,从政府到企事业单位,从严治党力度日益加大,贪污受贿类案件逐渐减少,检察机关的工作重心应从查办这类案件中转移出来,真正贯彻“绿色司法”理念,加大开办“检察开放日”的频率,让老百姓更加了解检察机关的职能。
”
审核:尹湘农、蒋小泓 编辑:钱聪、陈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