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关于聘请行政机关专业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深化执法司法协作配合,充分借助“外脑”提升办案质效,助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5月12日下午,我院举行首届特邀检察官助理聘任仪式,聘请惠阳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和信访局、惠阳生态环境分局、区公安分局等相关单位15名业务骨干担任我院首批特邀检察官助理。

聘任仪式上,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黄力同志宣读了特邀检察官助理聘任决定并解读了最高检印发的《行政机关专业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工作办法(试行)》。


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艺华同志,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黄锦花、万春杨等同志分别为15名特邀检察官助理颁发了聘书。

惠阳生态环境分局法规室负责人王一湛同志作为特邀检察官助理代表作了发言。

最后,刘艺华同志代表院党组向受聘的特邀检察官助理表示感谢和祝贺。她指出,从行政机关聘请检察官助理是落实顶层设计、统筹人才资源、深化司法改革、助推基层社会治理的现实需要,也是提升检察机关办案水平的重要举措,更是践行“双赢多赢共赢”理念的必然要求。对下来更好发挥特邀检察官助理的积极作用,她提出三点希望:
一 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重大意义
充分认识兼任检察官助理工作的重要性,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检察自觉落实好这项工作,在办案中凝聚合力,切实提升检察办案质效,更好地实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
二 发挥独特专业优势,深化执法司法协作配合
要主动融入、积极履职,充分发挥好特邀检察官助理“参谋员”“调查员”“宣传员”作用,以专业的视角和行政执法实践优势,对办案中专业性“疑难杂症”实施“靶向治疗”、对症下药,助力检察办案精准监督。
三 坚持公正廉洁,恪守检察保密纪律
严格遵守办案纪律、工作纪律、廉洁纪律和保密规定,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恪守“忠诚、公正、清廉、文明”的职业道德,用实际行动守护公平正义、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向社会各界展现特邀检察官助理的良好形象。
下来,我院以此次特邀检察官助理聘任仪式为契机,充分发挥特邀检察官助理“外脑”优势,进一步深化交流、强化合作,凝聚共识,一同构建双赢多赢共赢大格局,合力推动惠阳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惠阳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法治智慧力量。
供稿 I 政治部
摄影 I 叶冠林
编辑 I 林梓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