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东县南田部落养虾场变火箭发射场引发争议,台湾少数民族委员会主委夷将.拔路儿昨表示,此一基地因为违反土地使用规定,“根本没资格进入要求少数民族行使咨商同意权的阶段。”台东县政府则感叹,支持太空产业却不知从何管起。台东蓝绿两党“立委”候选人同声支持防务太空科技产业,只是缺“法令”,缺游戏规则规范。
晋升太空科技公司开发的南田火箭发射场,基地原址是养虾场,县政府表示,真的被蒙在鼓里,连业者提出水土保持计划,农业处及地政处都以为是要建养虾场,直到本月十八日南田村民酝酿抗议行动后,晋升才出面承认是建商用火箭发射场。
县府建管人员抱怨,这是台湾第一家商用火箭研发业者,一无“法令规范”可参考,二无游戏规则可依循,该“中央”或地方管?业者公司如何取得立案?县府完全不清楚;连火箭基地噪音、空污废气管制等,县府也找不到参考标准。县府官员指出,这是台湾民间配合蔡“政府”发展太空产业政策,成立台湾第一个火箭发射基地,但商用火箭基地如何管理?台湾完全没相关“法令”可依循。
依据台湾少数民族相关规定,“政府”或私人在少数民族土地或部落从事土地开发、资源利用等,应咨商并取得少数民族或部落同意或参与。夷将.拔路儿表示,如果晋升公司连基地的土地使用都属“违法”,根本没资格咨询原民“同意”与否。台湾少数民族政策协会执行长陈旻园则认为,依据相关规定的精神,晋升公司应早在取得土地变更等一切程序“合法”之前,就先询问部落同不同意;征得部落同意后,再取得“法规的合法”。
对于火箭发射选地违反规定,太空中心副主任余宪政说,双方计划合约只包括火箭发射,未含场地;民间公司为求长久经营,当然想要自盖基地,每个单位对于地点选定都有专业考量,太空中心不会指定选址。他说,科研本来就会遇到障碍困难,研究院仍会支持此事。
国民党“立委”候选人张志明批蔡“政府”太空产业政策空洞荒谬;民进党刘櫂豪说,支持太空产业发展,但要在规范下,不能影响人民居住安全及其他权益。
新闻来源:台湾“联合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