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盐湖区“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
营运重、中型柴油货车淘汰工作的通告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山西省、运城市关于打赢蓝天保卫战2020年决战计划,以及运城市、盐湖区“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中型和重型柴油货车淘汰工作的安排部署,加快推进我区“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中型和重型柴油货车淘汰工作,不断改善我区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盐湖区人民政府鼓励2013年底以前注册,出厂车辆排放登记为“国三”及以下的营运中型和重型柴油货车提前淘汰,并按照车型、年限对提前淘汰的车主给予经济补助。自即日起,交通、交警、市场监管等部门将按照淘汰工作要求,停止该类车辆的审验、营运年检等业务。
现将我区明细内(4709辆)“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中型和重型柴油货车通告如下,请相关车主及时予以淘汰,为我区大气环境做出积极贡献。
附:1、“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中型和重型柴油货车淘汰范围
2、“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中型和重型柴油货车补助标准
3、“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中型和重型柴油货车办理流程
4、“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中型和重型柴油货车明细表
运城市公安局盐湖分局交警大队
2020年11月19日
淘汰范围:所指的“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中型和重型柴油货车,是指在我区交警部门2013年底以前注册,出厂车辆排放登记为“国三”及以下的营运中型和重型柴油货车。
补助标准
“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中型和重型柴油货车明细表:
来源:盐湖交警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