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党籍前南投县长李朝卿、其妻舅简瑞祺等,被控利用灾害抢救工程机会,收取厂商回扣111次。其中8罪,李已于三年前被判刑14年8月定案入狱。去年三月将其余103罪并判21年,台最院昨日驳回其中9罪、各判12年的上诉,李朝卿确定增加108年刑期定案,其余94项罪名撤销发回更审。
李朝卿 资料图
李朝卿已于2018年11月发监执行先前八罪的14余年刑期,新增的9罪共获108年刑期,将由台中高分院另行裁定,与前8罪合并定一应执行刑期。不过,根据台湾当地相关规定,他最多不会超过多罪合并有期徒刑的上限30年。
南投地院一审将李朝卿一一一罪合并判刑30年,台中高分院二审改判22年,最高法院针对其中收取946万元(新台币,下同)回扣的8罪判刑14年8个月确定,其余103项案件共收受328万元部分发回更审。台中高分院更一审去年三月将李朝卿依103罪合并判刑21年,褫夺公权9年,简瑞祺则判刑16年、褫夺公权9年。
李朝卿被控利用灾害后道路抢修等120多项工程机会舞弊,收取厂商回扣,包括凡那比台风过后,发包的水里乡文麓桥道路修复等,逐件向得标厂商收取回扣。法院更一审时痛批,南投山区每逢风雨之灾,道路桥梁柔肠寸断,李朝卿身为县长,滥用职权收取回扣,谋取私利,危害修复工程质量,视法律为无物,“败坏官箴,莫此为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