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为国家劳模获得相关补助资金你了解多少?和小知一些来看看吧~
补助资金
是指中央财政按年度纳入预算,用于帮助解决全国劳模生活困难和开展关心关爱劳模相关活动的专项资金。全国总工会负责补助资金的统一管理。
补助资金使用范围包括:
劳模生活困难补助、特殊困难帮扶、春节慰问、疗休养和健康体检补助,以及经财政部批准的其他支出。
补助资金按照专项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实行逐级申报、分级负责、“一卡化”发放。
发放对象及资金用途
生活困难补助金的发放对象是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以下简称全国劳模):
(一)月平均收入低于各省(区、市)总工会核定的在职劳模月补助标准线的;
(二)月养老金低于各省(区、市)总工会核定的退休劳模月补助标准线的;
(三)农民劳模男年满60岁、女年满55岁且无固定收入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列为发放对象:在就业年龄内,有劳动能力但不主动就业或者经就业服务机构介绍无正当理由拒绝就业的;安排子女自费出国(境)留学的;拥有高值收藏物或者小汽车等高档消费品的;家庭自有住屋人均面积达到当地人均住屋面积2倍以上的;其他不能列为发放对象的情形。
特殊困难帮扶金的发放对象是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全国劳模:
(一)因本人患病自付医疗费较多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二)因配偶、父母、未成年子女患重病、失业等原因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三)因遭受意外灾害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已故全国劳模配偶无固定收入、生活特别困难的可酌情列为发放对象。
补助标准
生活困难补助金的补助标准每年核定一次。
全国劳模生活困难月补助标准线为当地政府部门发布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月平均养老金的1.1至1.2倍。月补助额为劳模月平均收入低于月补助标准线的差额部分。
农民劳模男年满60岁、女年满55岁且无固定收入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补助标准为每月不低于800元。
月平均收入是指在一定时期内(一般以一年为计算单位)全国劳模的全部收入总和除以月数。
全部收入包括:
(一)工资(指应发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及其他劳动收入;
(二)离退休费或者养老金及领取的其他社会保险金;
(三)从政府或者企事业单位获得的基本生活费或者一次性收入;
(四)出租或者出售家庭资产获得的收入;
(五)法定赡养人或者扶养人应当给付的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六)接受的馈赠或者继承收入;
(七)其他应当计入的收入。
劳模补助、荣誉津贴、劳保津贴不计入收入。
春节慰问金和疗休养费用标准每年由全国总工会统一核定。
健康体检费用补助标准为每人600-1000元,具体数额由各省(区、市)总工会根据当地医疗价格和体检项目的实际情况确定。
申报与发放
发放补助资金应当履行申报审核程序。具体程序为:
(一)全国劳模向基层工会或乡镇、街道工会提出书面申请,实事求是地反映本人和家庭收入情况、家庭困难状况及原因,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基层工会或乡镇、街道工会进行入户调查或者向相关机构核实情况,对符合申报条件、拟进行补助的人员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三)基层工会或乡镇、街道工会出具意见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向上一级工会申报。经逐级审核后,省(区、市)总工会于每年10月31日前将各类资金拟补助情况汇总后报全国总工会经济技术部。
申请证明材料:
本人和家庭的收入证明、医疗费用单据、病情诊断证明、子女就学证明、突发事件(如事故或者灾情)鉴定报告等。证明材料由省(区、市)总工会留存。
监督管理
各级工会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严禁截留、挪用、冒领补助资金,杜绝随意扩大发放范围、擅自提高补助标准。对在补助资金发放管理工作中严重失职、渎职、弄虚作假、以权谋私违法违规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以上内容节选自湖南省《全国劳模专项补助资金发放管理办法(试行)》部分内容。如果大家想了解完整政策内容,欢迎下载知政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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