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古代,婚姻是一件极其重要的事情,不仅关系到个人的幸福,还关系到家族的延续和社会的稳定。因此,古代人对婚姻有着严格的规范和要求,其中之一就是适婚年龄的规定。根据历史记载,古代男子的适婚年龄一般在二十岁以上,而女子的适婚年龄却在十五岁以下,甚至有些时代只有十三、十四岁。这样的现象,在今天看来无疑是非常不合理和不合适的,那么,古代男子为何喜欢娶这幺小的女孩呢?
古代社会是一个以农业为主的社会,生产力水平相对较低,人口增长缓慢。在这样的环境下,人们普遍认为早婚早育是一种有利于家族繁衍和社会发展的做法。因为早婚早育可以增加生育机会和生育数量,尤其是对于男性来说,能够生出更多的儿子来继承家业和祭祀祖先。而女性由于生理特点,只能在一定年龄段内生育,所以越早结婚越好。另外,由于古代医疗条件落后,死亡率较高,尤其是妇幼死亡率较高,所以早婚早育也是一种应对风险和不确定性的方式。
古代社会是一个以男权为主的社会,女性地位相对较低。女性从出生开始就要服从父母、兄长、夫家等男性权威,没有自主选择权和话语权。在这样的社会中,女性被视为男性的附属品和工具,其价值主要体现在能否为男性提供服务和满足需求。因此,在婚姻上,女性必须遵守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不能自由恋爱和择偶。而男性则可以根据自己的喜好和利益来选择配偶,并且可以纳妾或者休弃妻子。在这样的环境下,男性喜欢娶年轻貌美、温顺听话、容易控制和教化的女孩,而不喜欢年长成熟、有主见有才华、难以驾驭和改变的女人。
古代社会是一个以文化为主导的社会,文化传统和审美观念对人们的思想和行为有着深刻的影响。在古代文化中,女性被赋予了柔弱、贞洁、贤良等美德,而男性被赋予了刚强、勇敢、智慧等美德。这样的文化传统造就了一种男尊女卑、强弱对立的性别关系,也塑造了一种男强女弱、老幼搭配的审美观念。在这样的文化和审美中,男性喜欢娶年轻可爱、纯洁无暇、娇小玲珑的女孩,而不喜欢娶年长沧桑、经历丰富、身材高大的女人。
综上所述,古代男子喜欢娶13,14岁的女孩,是由古代社会的生产力水平和人口状况、伦理道德和礼法制度、文化传统和审美观念等多方面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这样的现象,反映了古代社会对女性的不尊重和不平等,也给女性带来了巨大的身心伤害。从现代人的角度来看,这是一种极其不合理和不合适的婚姻观,也是一种极其无奈和悲哀的生活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