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官网2月10日消息,西藏检察机关依法分别对刘虎山、姚常雨提起公诉。
刘虎山曾任日喀则市市长,姚常雨曾任日喀则市副市长,两人曾长期共事。
西藏检察机关依法对刘虎山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日前,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原市委副书记、市长刘虎山(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林芝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林芝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刘虎山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林芝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刘虎山利用担任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原计划财务装备管理处处长,日喀则市委副书记、市长、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刘虎山(资料图)
2022年4月17日消息,刘虎山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
刘虎山生于1967年,曾任西藏自治区党委副秘书长,2014年调任日喀则地委常务副书记,2015年任日喀则市市长,2021年任西藏自治区政协党组成员、机关党组书记,政协第十一届西藏自治区委员会秘书长候选人,至被查。
西藏检察机关依法对姚常雨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日前,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委原常委、桑珠孜区委原书记姚常雨(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昌都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昌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姚常雨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值班律师的意见。昌都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姚常雨利用担任日喀则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日喀则市委常委、桑珠孜区委书记等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和工程建设等方面谋取利益,索取和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姚常雨(资料图)
据公开简历,姚常雨生于1967年,先后在新疆、湖南、西藏等地工作,曾任湖南省保靖县县长,2013年调任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地区行署党组成员、副专员。
2014年,姚常雨任日喀则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2016年任日喀则市委常委、桑珠孜区委书记。
2018年,姚常雨任西藏自治区农牧科学院副院长,至被查。
今年2月1日,日喀则市委常委会召开(扩大)会议。会议强调,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要以刘虎山、姚常雨严重违纪违法案为镜鉴,汲取教训、对照反思,躬身自省、警钟长鸣,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始终以敬畏之心对待权力,做到秉公用权、为民用权、依法用权。
2月2日,日喀则市政府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第1次学习会召开。会议也指出,要深刻汲取刘虎山、姚常雨等反面典型教训,持续深入加强廉政建设和廉洁教育,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