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特殊时期开始前,王洪文只是上海国棉十七厂的一名保卫干事,十年特殊时期开始后,王洪文不断在国棉十七厂张贴大字报,批判工厂的领导,逐渐靠造反起家。1966年11月,王洪文发起成立了“工总司”,“一月风暴”之后,他被任命为上海市革委会副主任,成为地方的高级干部。
1972年9月,王洪文被调到北京,一段时间后成为正国级干部,然而,他却在身居高位后迷失了自我,与张春桥、姚文元以及江青结成了“四人帮”,做了很多祸国殃民的坏事。1976年10月6日,华国锋、叶剑英与汪东兴指挥8341部队合力粉碎了“四人帮”,也抓捕了王洪文。
王洪文被捕后先是被关押在中南海的地下工程内部接受审查,待收集完其犯罪证据后,1977年4月又把他转移到秦城监狱,继续关押。1980年,中央决定审查“两案”,那么,在审讯王洪文过程中,都发生了什么事呢?
在提审王洪文之前,公安部专门成立了预审小组,对王洪文进行预审,王洪文虽然是“四人帮”主要成员中职务最高的,但他也是资历最浅的,从他这里打开突破口也是最容易的。1980年11月2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特别检察厅专门发布了起诉书,起诉了王洪文的罪行,同时,王洪文也被告知可以寻找辩护律师,为自己辩护。不过,王洪文却拒绝找辩护律师,在提审现场,他对法庭所指控的犯罪事例均予以认可,并且当庭表示“我是有罪的,我要向全国人民认罪”。
第一次提审王洪文的时间是1980年12月6日上午,此后第一审判庭又陆续提审了王洪文几次。值得一提的是,在审讯王洪文的过程中,他的表现非常好,非常配合提问,而且竭力表现出与“四人帮”其他成员划清界限的样子。
王洪文还交代了两个非常有价值的问题,这两个重要问题分别是:第一,1974年年底,在四届人大会议筹备阶段,周总理负责人事安排方面的问题,包括王洪文在内的“四人帮”主要成员把这次会议看成自己夺权的机会。为了安排自己的人员,“四人帮”经过密谋后两次派出王洪文到长沙告状,不过,这两次告状时,王洪文都受到毛主席批评,毛主席甚至让他不要搞“四人帮”。
第二个重要问题是1976年9月17日,王洪文偷偷飞回上海,加紧督办了“第二武装”,为民兵突击发枪74220支、炮300门、各种弹药1000多万发,伺机建立武装力量,准备实施阴谋活动,发动武装叛乱。
王洪文交代的这两个重要问题对收集“四人帮”的犯罪证据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对公审“四人帮”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经过一系列提审之后,1981年1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对王洪文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力终身,这位在十年特殊时期犯下弥天大错的人,得到了法律的严惩。
王洪文的余生没有走出监狱,也没有获得保外就医。1985年,在例行的体检当中,他被查出了患有严重的肝病,在这之后,王洪文转入了公安部的复兴医院治疗,1992年,王洪文病亡,终年57岁。值得一提的是,王洪文病亡之后并没有安葬,他的骨灰由妻子带回了上海的家中,王洪文的女儿曾透露过,以后有合适的机会会安葬自己的父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