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和人社部近期均重新强调了2025年继续增加养老金。比如,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在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明确表态,今年继续适当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人社部则屡屡表态2025年调整要倾斜中低收入人群。
那么今年的养老金调整会不会别出心裁、提出新的规定,如月入5000元以上者不增加或者少增加呢?站在理性的角度来分析,这种可能微乎其微,原因如下。
第一,部分地区平均养老金在5000元以上。
我国的平均养老金水平在3400元左右,不同地区的收入差距较大,像上海、北京这样的经济发达地区的平均养老金已达到5000元以上。
如果规定2025年的养老金调整不带月入5000元以上的退休人员参与,那么这些地区一半以上的退休人员无法调整增加,显然是不合理,也不可能发生的。
第二,养老金增加额相当于是存款利息,不调整不公平。
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是工作时先缴费,退休后根据缴费情况发放养老金,这意味着缴纳的养老保险越多获得的养老金也就越多。有点类似银行存款,平时存得钱多,取出来时不仅拿回更多的本金,而且还能得到更多的利息。
养老金的调整是一样的道理,工作时的缴纳本质上是在存钱,第一次领取时拿的是本金,之后每年的调整则是利息。存(缴费)得多,利息(调整额)多,是很正常的事情,不能因为人家存得多、本金领得多就不给利息了吧?
第三,养老金调整暗含“提低限高”属性。
实际上养老金调整本身就有“提低限高”在里面,因为调整部分之一的定额增加额是不分年龄、缴费情况的,大家都增加一样的钱。因此,月入5000元以上的退休人员能够获得的增幅比例往往小于当年的全国平均上涨比例。
比如,假设2025年的全国平均调整比例是3%,那么月入5000元以上退休人员的增幅大概率落在2.4%至2.8%的区间之内。只有年龄较大,达到第二甚至第三档高龄倾斜增加额领取标准时才能让涨幅超过平均调整比例。
综上所述,2025年养老金调整方案既需兼顾公平性,也要维系制度可持续性。当前政策设计已通过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倾斜调整的组合机制,在保障低收入群体权益的同时,合理体现"多缴多得"原则。
若对高收入群体设置增长上限甚至不再调整,不仅会加剧地区间矛盾,更可能削弱参保积极性,动摇养老保险制度的互济性根基。
可以预见,未来调整将延续"提低控高"的渐进式改革路径——通过加大定额调整比重、优化挂钩调整系数、扩大高龄倾斜范围等方式,在保障基本公平的前提下,维持适度激励效应。这种平衡性调整策略,既是社会保障制度内在逻辑的要求,也是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的现实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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