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中国铝业集团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党委副书记、总经理李谢华,在关注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解决的同时,也积极为所处的有色金属行业的发展建言献策。为推动行业深入落实“双碳”战略,加快构建绿色制造体系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针对铝冶炼及加工行业使用再生铝方面提出了《关于扩大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中再生铝资源范围的建议》等,为铝冶炼及加工行业转型发展积极建言献策。
李谢华代表认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锚定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愿景,以重点行业达峰为突破,着力构建绿色制造体系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推动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融合,扩大绿色低碳产品供给,加快制造业绿色低碳转型和高质量发展发展。2022年8月1日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联合发布《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聚焦有色金属等重点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将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含加强再生资源循环利用)纳入六大重点任务之中,明确提出到2025年有色金属再生铝产量达1150万吨。
近两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财税优惠政策引导企业加大再生资源综合利用。2021年国家财政部、税务总局出台《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40号),发布了《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2022年版)》。符合40号公告和税收优惠目录的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均可享受增值税30%即征即退政策。
李谢华代表表示,铝冶炼及加工是国民经济的重要产业之一。再生铝在国家循环经济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是中国铝行业实现“双碳”目标的重要路径,也是扩大中国铝行业绿色低碳品牌影响力的重要支柱。从目前铝冶炼及加工行业的政策实践来看,由于《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2022年版)》对可享受优惠政策的再生铝回收范围规定过于狭窄,且指定再生铝在投放原料中的占比要求高(仅规定回收废铝制易拉罐,且废铝制易拉罐在原料投放中的占比必须在70%以上(含70%)),除少部分小型企业可以享受外,大部分规模企业(如西南铝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铝瑞闽股份有限公司和东北轻合金有限责任公司等)受以下客观因素影响,虽经努力,仍无法达到目录规定的相关条件,无法享受资源综合利用即征即退的优惠政策。这与国家政策引导企业加大再生铝使用,构建绿色制造体系的初衷不相符。
一是上规模的铝冶炼及加工企业都有较大的熔铸产能,单一废铝制易拉罐作为主要原料占比达到70%以上不实际,目前其熔铸使用的再生铝主要还是自产废铝。以西南铝为例,目前熔铸产能45万吨/年,年原料需求量53万吨,其中再生铝28.6万吨,占比54%。西南铝再生铝主要来自自产废铝和社会废铝(含废铝制易拉罐),其中自产废铝占比80%,社会废铝占比20%。社会废铝中每年回收的废铝制易拉罐2万吨,仅占整体投放原料的3.8%。二是目前再生铝的来源颇多,如航空航天、轨道交通、汽车、3C电子材、包装等行业均有废铝产生。废铝制易拉罐在其中的占比很小。据有色金属协会再生金属分会统计,目前国内再生铝的产量是950万吨/年(2023年预计),其中废铝制易拉罐100万吨/年,占比仅10.5%。
为此,李谢华代表建议, 从引导企业加大再生铝使用,助力国家构建绿色制造体系考虑,希望国家扩大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中再生铝的范围,将企业循环使用的自产废料和除废铝制易拉罐以外的社会再生铝也纳入税收优惠目录中;同时适当下调再生铝在企业原料投放中的占比,建议下调至60%。(中国网新重庆特别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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