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17世纪著名的“骑士派”诗人罗伯特·赫里克在其书中曾经这样说道“谁奉行美德,谁就是在生活,尽声色犬马之能事的,不叫生活,叫虚度。”宣扬及时行乐的他同时也讲究公序良俗,认为虚度不可取,人就应该要充分发挥自己的价值,享受功名带来的荣誉感。
数百年前就已经明了的道理,到现如今却依旧有人不愿从欲望中抬起头来,2012年的10月,一位怀胎八月的孕妇为了一时的激情,在酒店猝死,一尸两命,孩子和妻子的离世,让丈夫忘记了屈辱,此时的他只想让相关者付出代价,他将酒店和情夫统统告上了法庭。
案件经过
事发地为广西河池都安县,韦小玲(化名)是当地一个典型的家庭主妇,从小因为家庭条件原因,没有怎么读过书,从来没有走出过那片山村,零几年的时候,韦小玲经朋友介绍认识了一个当地有点小钱的个体户,婚后这才从村子里搬到镇上。
韦小玲的丈夫林一清(化名)是一个老实巴交的男人,在镇子上开着一家杂货铺,长相憨厚,常年穿着一身别人给他的迷彩衣服。婚后的三年内韦小玲就给林一清生了两个女儿。林一清很是高兴,韦小玲却带着一丝老旧思想总觉得自己没生下儿子会被被人耻笑,于是一直在拼着第三胎。
虽说韦小玲想要生,可林一清却因为一些难以启齿的毛病没有办法让韦小玲满意,韦小玲性子也比较泼辣,她觉得林一清不能生,她干脆就偷偷地去找别人,反正生下来的孩子自己说是林一清的,还能有人怀疑不成。
2011年的年底,韦小玲就开始自己物色人选,要生下一个好看的男孩,首先父亲的皮相就要端正,歪瓜裂枣绝对不能要,最终韦小玲联系到了一个叫作杨某某的男子,杨某某和韦小玲是同村人,以前两人就有过暧昧,但是杨某某家比韦小玲家里还要穷,她不甘心自己这一辈子就在山村里度过,于是毅然和对方分手,因此杨某某也算得上韦小玲的老情人了。
韦小玲也打听到杨某某因为家境问题一直都没有成亲,还是一个单身汉,这也就避免了所谓的家庭纷争,在12月中旬,韦小玲借着回娘家探亲的机会找到杨某某说明了情况,杨某某本就对韦小玲余情未了,自然满口答应。
在之后的数月里,杨某某经常约着韦小玲在县城的宾馆幽会,2012年的4月,韦小玲被检查出来已经怀有了两个月的身孕,看着肚子一天天鼓起来,韦小玲的心愿也差不多实现了一半,按道理来说此时的她就应该要和杨某某断绝往来了。可感情的事情又怎么是说断就断的,即便是为了孩子,韦小玲一直忍着自己和杨某某相见,但是等到怀胎八月的时候,口头上的聊以慰藉已经没有办法让她满足,她觉得孩子都已经稳定了,应该不会再出什么事情,于是在2012年10月11日,借口去医院检查的韦小玲来到了县城的一座宾馆。
杨某某早就在这里开好了房间,两人许久未见干柴烈火,杨某某知道韦小玲怀孕了所以动作比较轻柔,韦小玲享受其间,却未曾注意到自己身体的异状,突然韦小玲的头开始了一阵急促性的疼痛,韦小玲身体僵直,捂着头开始抽搐,杨某某心中恐怖,赶紧拨打了急救电话,可等到救护车到来,韦小玲已经没了呼吸,最终经由医生确定死亡,因为发病太急,肚中孩子也因为母体的死亡没了生命迹象。
警方对该案进行了调查,最终确定韦小玲是因为妊娠高压症引发的猝死,并非他人故意,属于意外事故。在一夜之间,自己就是失去了妻子和未出生的孩子,还因为此等丑闻被带上了绿帽子,他实在是无法忍受,愤然将开房的酒店和妻子的情人告上了法庭,索赔二十万。
从数额来看,林一清似乎并非狮子大开口,但这几十万放在当时的乡村地带已然是巨款无疑,杨某某自然是不愿意承担,在法庭上,林一清以酒店未履行管理义务以及杨某某明知自己妻子怀孕还要和她开房为由,要求两方承担责任。
对于酒店的责任,法院认为,在该案中,酒店的行为属于合情合理,登记时酒店明确了两方的身份信息,但对于二者关系等隐私问题无法准确得知,酒店房间内部也属于暂时的私人领域,酒店方面无法预料事情的发生,案后酒店方积极配合了韦小玲女士的救治,因此在该案件中,酒店作为经营场所,已经尽到了自己的职能,不用承担任何责任。
对于杨某某的责任,法律方面从整个案情来分析,其和韦小玲女士的死之间有明显的因果关系,因此他确实应该承担一定责任,但整个案件的最终的结果绝大部分都是韦小玲自己身体原因所致,再加上整个约会都是韦小玲自愿主动,因此最终法院判处韦小玲自身承担绝大部分责任,杨某某承担小部分责任赔偿4.8万元。
一审结束后,韦小玲家属并未选择上诉,此判决为最终结果。
都说万事有因果,韦小玲就是被自己造下的因给害了,一尸两命,连带着自己期盼已久的孩子下了地狱,一失足成千古恨,一次意外,让追逐激情的她感受到了最惨痛的教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