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發帖:樓齡已有32年,垮塌陽台疑曾改建
3月18日,遼寧瀋陽一網友發視頻稱,有一老舊小區樓3樓裝修時,將4樓陽台震掉,拍攝者的畫面顯示,發生垮塌的是4樓的陽台處,陽台下的紅色牆體已完全脫落,脫離牆體上的窗戶因連接在陽台的上牆體處未掉落,但搖搖欲墜。
視頻發佈者介紹,該樓已有32年的房齡。有網友指出,4樓的陽台與3樓的外形有明顯不同,疑似4樓房主對陽台進行了改建,視頻拍攝者證實了這一說法。
小區住戶:掉落的磚石塊砸中路人,致一重傷兩輕傷
該小區的另一住戶證實,事發地點為遼寧省新民市老建築公司的家屬樓,因老建築公司已改制且該樓較老,因此未在地圖上收錄。
對於陽台垮塌的情況,該住戶表示,樓體原本就是灰色,後來市政府對老舊小區的牆體進行了粉刷,這才導致樓體的外面是紅色,裏面是灰色的情況,因此屬於樓體坍塌而非網友評論的預製板掉落。
「石塊砸下來後,砸到了路人,導致一人重傷兩人輕傷,已經被救護車拉到醫院了,聽說後來有人傷勢過重死亡了。事發後我們住戶在樓下拍視頻,但被社區攔下來了。」
對於小區所屬物業的情況,該住戶稱小區沒有物業。
街辦回復:確實有人員受傷,具體情況尚不清楚
3月19日上午9時許,記者聯繫該家屬樓所在的社區,但未得到正面答覆。
被稱接診的新民市人民醫院未正面回復該起事故的傷亡情況。
10時許,記者聯繫該家屬樓所在的街道辦事處,一工作人員稱,確實有人員受傷,但對於具體處理情況暫不知情,也不知道該小區物業管理的情況。建議記者向街道辦事處的城市管理辦公室諮詢,記者聯繫後未得到答覆。
律師說法:屬於侵權責任事故,多方或需擔責
北京德恆(西咸新區)律師事務所合伙人李耀華律師說,房屋裝修致人受傷事故屬於侵權責任糾紛,要根據陽台坍塌的原因進行責任劃分。
他指出,根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三條的規定,若陽台坍塌的原因是裝修施工操作不當引發,比如違規拆除承重結構、未採取安全防護措施等,施工方作為直接侵權人需承擔主要責任;如三樓房主明知施工方無資質仍選任,或明確指示施工方進行違規操作,房主也需要承擔相應的過錯責任。
他強調,如果四樓房主曾對陽台進行違規改造,如加裝重物、改變結構等,可能被認定存在過錯,需分擔責任。如物業公司或管理方明知違規施工未制止,或未履行公共區域安全檢查義務,也可能會被判令承擔責任。
如果陽台坍塌與房屋原始質量缺陷相關,建設單位和裝修施工方應承擔連帶責任。傷者可根據現場情況以及初步判定的坍塌原因,向相關責任主體協商或訴訟,維護自身的權益。
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 王煜鑫 編輯 劉夢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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