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一期《中國紀檢監察》雜誌刊發文章《標本兼治剷除風腐滋生土壤》。
文章稱,查辦案件發現,江西全省查處的違規送禮問題在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中佔比較大,且與高檔煙酒有關的佔比過半,部分黨員幹部為收送高檔煙酒披上「人情往來」的外衣。針對這一現象,去年春節前夕,江西省委以落實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關於做好殷美根案件以案促改的紀檢監察建議為契機,部署在全省開展領導幹部違規收送高檔煙酒專項整治。
江西省紀委監委在查處南昌市政府原黨組成員、副市長王強等案件後發現,收送高檔煙酒問題催生了當地煙酒購銷灰色產業鏈。
王強(資料圖)
通過分析高檔煙酒「流向哪裡」、購買資金「從何而來」,紀檢監察機關一方面推動市場監管、煙草專賣等部門,對煙酒經營場所開展聯合執法檢查,重點打擊煙酒商違規回收、轉賣行為,切斷「收—轉—賣」這一灰色產業鏈,控「出口」、堵「變現」;另一方面,推動財政、審計部門聯合開展專項資金核查,從預算執行、公務消費、單位資金等方面加強監管,重點整治虛開發票套取辦公費、招商費購買煙酒行為,控「源頭」、堵「套現」。
「2024年以來全省紀檢監察機關查處相關問題2813起、處分2884人,通過持續糾治,已初步形成『上面不敢收、下面不敢送』的態勢。」江西省紀委監委有關負責同志介紹。
2024年2月26日消息,南昌市副市長王強主動向組織交代問題;2024年6月25日,王強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經查,王強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搞兩面派、做兩面人,參加迷信活動,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大肆收受禮品、禮金,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旅遊活動安排,將應當本人支付的費用由他人支付;違反組織原則,隱瞞不報個人房產,在幹部職務晉陞、工作調動中利用職權為他人謀取利益;任性用權,違規干預和插手建設工程項目承發包,違規為親屬在工程承攬等方面謀利;道德敗壞,家風不正,對配偶親屬失管失教;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在工程項目承攬、工程款結算、幹部人事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王強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同時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相關規定,經江西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江西省委批准,決定給予王強開除黨籍處分;由江西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